- 索 引 号:QZ00101-0300-2022-00105
- 备注/文号:泉政函〔2022〕9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05
你局《关于审批<泉州东海中央活力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泉资规文〔2022〕24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泉州东海中央活力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范围。本规划范围北至晋江大桥,南至东宏路,西至丰海路,东至滨城大街,总用地面积约3.01平方公里。其中,一期规划范围北至晋江大桥,南至经九路,西至丰海路,东至滨城大街,用地面积约0.93平方公里。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功能定位以跨境交易、金融服务、数字经济、时尚文创为主导,公共服务及宜居生活为支撑,彰显闽南特色的复合型滨海中央活力区。
三、请你局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五线”“三大设施”等相关规划内容落实到位。
四、经批准的《泉州东海中央活力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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