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0300-2021-00099
- 备注/文号:泉政函〔2021〕8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4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请审批泉州台商投资区杏田东园片区和惠南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泉资规文〔2021〕11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惠南片区规划成果,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范围及功能定位。本规划范围东至张坂下宫溪,南至鹰高山北麓和泉东大道,西至滨湖东路和海山大道,北至东西大道及东张路。功能定位为泉州台商投资区现代综合产业园区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二、原则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约1776.55公顷(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293.19公顷),规划居住人口规模约8万人。
三、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一核、三心、三片、三轴、四通廊”的总体格局。 “一核”:指由龟山山体形成的龟山城市绿核。“三心”:分别指玉埕片区中心、群青工业便利中心及下宫工业便利中心。“三片”:指由山水格局及绿地、道路分割形成的玉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群青现代综合产业区、下宫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等三个功能片区。“三轴”:分别指沿滨湖南路、杏秀路和张经四路形成的区级和街道级生产服务轴。“四通廊”:指由自然山水格局、绿地等绿色开敞空间形成的四条视线通廊。
四、请你局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六线”“三大设施”等相关规划内容落实到位,进一步管控片区的开发建设。
五、经批准的《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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