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0300-2020-00018
    • 备注/文号:泉政办〔2020〕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1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4-03 16:0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泉州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方位提升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服务水平,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活动,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强化示范带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活动,全面压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建立财政投入为主,权责清晰、建养并重、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全方位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基本形成“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 

      三、创建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03月):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二)实施阶段(20204月至8月):依据“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内容,确保创建工作成效。 

      (三)自检阶段(20209月至10月):对标对表,自查自纠,全面补齐创建短板。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11-12月):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为“十四五”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创建内容 

      (一)高质量构建农村公路网 

      1.加大路网补短板力度。在“乡乡通双车道、村村通硬化路”基础上,继续推进农村公路提级改造和通建制村农村公路“单改双”,逐步补齐农村公路路网短板。2020年实施农村公路路网建设200公里以上,新增50个通双车道建制村;至2020年底,全市100%沿海乡镇通达二级以上公路,90%以上山区乡镇通达三级以上公路;100%沿海、80%左右山区建制村通达双车道公路。  

      2.全力提升通行安全水平。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加快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步伐。重点做好临水、临崖、交通量大的交叉路口的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严格落实新改建项目安全设施、排水等附属设施“三同时”。2020年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0公里以上,改造危桥15座以上;至2020年底,完成2014年年报数据库内县乡道等级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整治工作,逐年降低农村公路危桥总数。 

      3.严把建设质量安全。严格落实“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确保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9%以上。实行“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过程中不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二)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1.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综合治理”,建立县级路长办公室总牵头,政府各相关部门、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农村公路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按权责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借助乡村道专管员与农村公路管理信息综合平台(APP软件),将执法末端延伸到乡村“最后一公里”。至2020年底,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 

      2.加强公路保护和路域整治。落实“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责任体系,完善农村公路保护措施,防止、制止和查处违规超限运输及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行为。由县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牵头,联合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村公路沿线通行环境特别是过村、过镇路段畅通的整治力度,并将过村、过镇路段的保洁、违章占用路面等列入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实行统一考核,共同整治。将爱路护路纳入乡(村)规民约、乡风文明范畴,爱路护路的乡规民规、村规民规的制定率100%。至2020年底,县道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乡村道整治有序,路容路貌逐步提升。 

      (三)建立养护长效机制 

      1.推进养护管理规范化。规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合理编制养护预算,强化考核监督。统筹资金加强对数据库外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组织编制养护“六标准”实施手册、日常养护简易手册等,促进养护管理标准化。依托省级“四好农村路”管理信息系统和APP平台,推进养护巡查常态化、考核监督科学化。 

      2.实施养护专项工程。加大预防性、小修等零星工程投入,重点实施养护专项工程,逐步提高农村公路抗灾毁能力和通行舒适度。至2020年底,县乡道路况保持总体稳定,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达到优良水平(达80以上)。 

      3.打造生态示范路。结合美丽乡村和乡村生态旅游建设,继续打造一批富有地域特色的“路况优良、标识清晰、路域整洁、路映村美”的农村公路生态示范路。2020年继续打造农村公路生态示范路100公里以上;至2020年底,全市打造农村公路生态示范路700公里以上。 

      4.推进养护市场化发展。鼓励县级人民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促进“县道专业化、乡村道多元化”养护全面落实。鼓励公路系统专业养护机构参与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养护专业化、机械化水平。推行零星小修、应急抢修工程与日常保养捆绑招标、片区捆绑招标等养护工程包模式,提升养护集约化水平。持续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盘活资源发展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加强公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运输站规划建设,推广建设或改建以农村客运(含城乡公交)、农村物流(含零担货运、小件快递等)为基础,集车辆服务、公路养护、交通执法、邮政业务办理、电商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多站合一”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2020年新建或改造并投入运营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5个;至2020年底,共投入运营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10个。 

      2.落实农村客运发展扶持政策。强化对农村客运发展政策支持,形成公共财政补助、土地划拨、税费减免、车辆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保障机制。新增或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市级给予车辆交强险及最低承运人责任险保险费补贴。各县级人民政府要研究建立农村客运公共财政扶持制度,出台农村客运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 

      3.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各县级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农村客运开通联合论证机制,对新增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进行安全通行条件审核。继续推进农村客运车辆动态安全管理,农村客运车辆要100%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100%接入省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实现农村客车安全监管信息化常态化。 

      4.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鼓励采取定班定线、区域运营、循环运营、线上预约等经营模式,扩大农村客运企业自主经营权,提升通达率和运行效率,增加经营效益。推动农村客运优化提升,推广公交化经营,加快淘汰老旧客运车辆,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要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向公交或公交化运营发展。2020年新增通公交的建制村20个;至2020年底,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全市开通公交的建制村数达到1000个以上。 

      5.构建完善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2020年计划新增物流节点覆盖30个建制村;至2020年底,基本完成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规划编制和实施,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覆盖率分别达到100%、100%、95%以上。 

      (五)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强化正向激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加强对标检查,建立示范乡(镇)的定期复查、摘牌动态管理机制。2020年力争创建1个省级示范县和10个市级示范乡(镇);至2020年底,全市共创建不少于2个全国示范县,不少于3个省级示范县,超过25%的乡(镇)成为“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 

      (六)落实交通精准扶贫 

      持续在政策上向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等省级交通重点扶贫县倾斜,定向瞄准、精准扶贫,新建一批对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的“三产路”,实现以交通便利带动脱贫减贫。落实养护精准扶贫,吸收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建档贫困户群众进入农村公路养护队伍。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领导。市级成立由发改、公安、财政、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扶贫)、林业、水利、海洋渔业、邮政管理、供销、交发集团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的“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统筹协调“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的创建工作。各县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内容,制订切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保障到位、落实有力,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二)财政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为基础、责任清晰、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农村公路投资长效机制,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20年市级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养的市级补助。各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建养财政资金投入,全面落实市、县两级合计“1572”养护资金配套,切实保障路长办公室、县级公路管养机构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的正常运行经费支出。 

      (三)前期管理程序。农村公路项目精简审批程序,四级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及公路养护等工程以规划或者项目库代立项,视同工可审批,并以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为依据给予投资赋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按规定直接办理用地预审。仅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实施的改建和养护工程,对水保等评估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应因地制宜,创新建设机制,同时加强交流学习,取长补短。鼓励以县、乡(镇)为单位,将农村公路建设统一打包开展设计、招标,推动前期工作提速提效,引导设计水平高、施工能力强的队伍参与建设,并鼓励以“工程包”形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四)考核奖惩。将“四好农村路”建设、路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市对县、县对乡镇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按照“先行先补”原则,补助资金优先安排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对财政投入不足、规划目标或年度任务推进滞后以及建设养护质量差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减少市级补助。组织开展路长考核工作,评选优秀乡镇路长,向省级推荐优秀总路长;县级每年要组织开展优秀村路长评选。加强专管员队伍培训、管理,建立乡村道专管员考核奖惩和不合格退出机制。 

      (五)示范创建。对获得“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的予以相应奖励激励。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县分别一次性给予项目奖励激励1000万元、500万元,对被评为市级示范乡(镇)的进行通报表扬,并由市、县两级政府对每个示范乡(镇)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激励。 

      (六)宣传报道。各级要广泛运用电视、广播、微信、宣传板、村务公告栏等媒介,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宣传力度,及时宣传相关政策,扩大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引导群众支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要加强典型宣传,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先进做法,加大各类涉路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促进形成全民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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