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0300-2019-00048
- 备注/文号:泉政办〔2019〕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文旅局牵头拟制的《泉州市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2019—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落实中央、省、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等决策部署,构建“亮点在古城、厚度在山海、空间在生态连绵带”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打响“海丝泉州”品牌,建设世界“海丝”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到2020年,力争全市年接待游客总量950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3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旅游工作机制
1.完善协作推进机制。发挥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资源整合、信息互通的工作机制,形成一批“旅游+”“+旅游”工作项目和成果。
2.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完善行业主管服务引导,企业、园区和协会主体发展,县一级落地推进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强化项目策划、招商和运营,扩大旅游有效投资。
3.创新景区管理机制。推进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民间资本开发、运营旅游景区。以旅行社为纽带,促进景区与客源地市场全面衔接。
4.密切区域联动合作。携手闽西南经济协作区、泛珠三角区域城市,开展旅游政策联动、营销推广、产品线路、教育培训、数据互通等合作,实现资源互补、客源互送、市场共建、利益共享。
5.深化泉台旅游合作。拓展对台青少年研学旅游、乡创等旅游新业态交流往来。
6.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永春、德化等县(市、区)健全领导机制,加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力度,在区域规划中充分保障旅游功能要求,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做好旅游发展评价。
(二)加强规划统筹引领
各县(市、区)要推进“多规合一”,留足旅游发展空间,延续历史文脉,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强化中心城区旅游空间布局,拓展旅游功能,组织编制旅游公共服务、营销推广、滨海旅游等专项规划、课题研究;编制区域旅游发展规划或行动计划,健全旅游规划体系;配套制定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推动重点旅游项目落地建设;并建立规划、方案实施评估机制。
(三)构建旅游产品体系
1.培育“一中心多点布局”文旅业态。做强泉州古城文化游,打造“一城、一山、一港”文旅品牌。加快刺桐古港、崇武古城、永宁古卫城、岵山古镇、梧林古村落、洛阳古街等项目开发,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挖掘闽南文化、海丝文化、非遗项目、文物遗迹、博物馆等资源,加强研学旅游产品开发和线路推广。发展科技旅游,促进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消费,加快传统文化消费升级。弘扬传统技艺,加大文创商品研发力度。
2.打造“山水田园”生态旅游精品。做优生态康养休闲游,注重生态体验、教育功能,开发天然氧吧、地质科普、气象景观、山地避暑等生态休闲产品,建设生态旅游示范区、田园综合体、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海洋公园、气象公园、水乡渔村等。发展现代休闲农业、森林休闲旅游。发展海洋旅游,加快开发崇武至秀涂、惠屿岛、围头湾、红塔湾等,培育近海邮轮航线,发展海钓、帆船、游艇等“游岛玩海”产品。
3.发展特色旅游镇村。实施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重点培育岵山镇、崇武镇、虎邱镇、围头村、大羽村等一批旅游休闲集镇、旅游村。创建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打造城郊休闲旅游带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公路设置交通驿站等服务设施。
4.促进“旅游+”“+旅游”产业融合。加快工业、健康、体育等产业与旅游融合,加快“六大旅游产品”培育。利用工业园区、展示区、遗存开展工业旅游,培育观光工厂和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支持晋江打造全省工业旅游示范区。发展商务会展旅游。建设滨海、山地旅游风景道,布局自驾车房车营地、露营公园、户外运动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等。科学利用“清新流域”,发展水利旅游。发展体育旅游,推广徒步穿越、森林拓展、山地自行车等户外运动,开发帆船、沙滩排球、垂钓等水上运动,培育滑翔伞、热气球等航空运动项目。发展高端医疗、中医药养生、温泉养生等健康旅游,创建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养生旅游休闲示范基地。
(四)提升旅游要素品质
1.构建多元住宿体系。鼓励发展目的地度假酒店、精品文化主题酒店、生态休闲农庄、特色民宿等多层次旅游住宿体系。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酒店集团和著名酒店管理品牌。推进住宿业提升专项行动,加快大寺逅、泉州国际酒店、永春野奢度假村等项目建设。
2.提升旅游景区质量。实施A级景区提升工程,完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完善服务配套功能,争创更高等级的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
3.促进旅游消费升级。加快泉州美食城等项目建设,举办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引导年轻创客入驻古城,探索开设“泉州伴手礼”创意孵化展销空间。
4.促进旅游休闲业态发展。丰富泉州古城西街、新门街、中山路等历史文化街区的休闲旅游功能。开发旅游演艺、夜景观光、休闲娱乐、特色餐饮购物等夜游产品。
5.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鼓励旅游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换股参股、资源整合、品牌输出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鼓励国有企业多元化发展。落实旅行社地接业务奖励,开展十佳旅行社评选。鼓励开设旅游众创空间、创客基地。培育一批“互联网+旅游”智慧旅游企业。
(五)完善旅游公共服务
1.完善集散咨询服务体系。加快泉州高铁火车站市级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县级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旅游集散服务网络,扩展机场、火车站等重要节点的旅游服务功能。
2.完善全域旅游交通体系。鼓励开通新航线。加快完善以机场、火车站、码头为中心,辐射主要景区(点)的旅游交通运输网络体系。提升景区间通达性,完善旅游公共交通、停车场、服务区等配套设施。
3.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实施旅游厕所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至2020年,全市再新改建旅游厕所108座。积极推动第三卫生间建设。
4.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智能化。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打造智慧旅游云平台。应用旅游大数据,增强旅游职能管理和宣传营销,完善导览与服务功能,拓展信用、监管和互动功能。
5.优化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加快位置科学、布局合理、指向清晰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建设,重点涉旅场所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六)强化旅游品牌营销
1.打造旅游品牌。实施城市文旅营销“211”工程,即“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闽南美好生活节”两个节庆,环泉州湾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世界中学生运动会等一系列国际赛事,以及媒体、云服务、旅游OTA等一系列传播平台。建设以“海丝泉州”为统领、各地旅游品牌为支撑的多层次、全产业旅游品牌体系。
2.开展精准营销。构建市、县、企业“三位一体”营销体系,借助大数据分析旅游消费需求,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高营销精准度。深挖广东、浙江、上海、北京等主要客源市场,拓展华北、东北等潜在客源市场,加强港澳台地区、“海丝”沿线国家、华侨华人集聚区的客源市场营销。
(七)综合治理旅游市场
1.践行服务承诺。践行“放心游福建 满意在泉州”旅游服务承诺。完善“12315”旅游投诉平台系统的建设与运行,切实提高游客满意度。
2.加强市场监管。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案件联合查办、联合执法等综合监管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对旅游市场开展随机抽查。加快与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旅游市场智慧化监管。建立健全旅游执法机构,强化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
3.强化安全保障。落实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旅游安全制度建设,强化安全警示、宣传、引导,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加强景区最大承载量公告、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和应急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救援体系。完善旅游保险产品,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理赔服务水平。
4.加强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地方旅游服务标准研究,逐步构建符合泉州实际、“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面向国际”旅游服务标准体系。鼓励旅游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积极申报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
5.提升导游服务水平。开展百名导游及市情讲解员培训,发挥“金牌导游”引领作用,促进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健全信用综合评价体系,惩戒导游失德失信行为并向社会公开。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权益保护。
(八)加强旅游资源保护
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对自然生态、滨海岸线、田园风光、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和革命旧址遗址等资源的保护利用,科学合理确定景区游客承载量,保障旅游生态环境系统的可持续利用。倡导低碳旅游。推进全域环境整治,加大对旅游道路沿线、休闲集镇、旅游村集中整治,优化旅游环境。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开展“清新指数”监测发布。倡导旅游志愿服务公益行动。
(九)共享旅游发展成果
1.扩大旅游扶贫成效。以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农户”和直接就业、定点采购、培训指导等方式,拓展旅游扶贫覆盖面,推进旅游扶贫富民。
2.推进服务设施主客共享。以主客共享理念,推动城市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旅游惠民服务,推动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纪念馆、城市公园、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旅游服务。
3.营造文明旅游氛围。开展文明旅游主题活动,深化文明旅行社、文明宾馆酒店、文明导游创建。落实旅游“红黑榜”,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和信息通报机制。把文明旅游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全域旅游的统筹领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制定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措施。各单位各司其职,抓好落实。
(二)加大资金扶持。大力支持“六大旅游产品”培育,支持新增3A级以上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国家级、省级旅游品牌创建。探索成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统筹、整合、用好发改、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财政资金。积极申请中央、省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
(三)保障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旅游扶贫项目用地,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支持。鼓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建设旅游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开办旅游企业。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民宿等。在符合管控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安排旅游产业用海,优先支持高端生态海洋旅游产业发展。
(四)加快人才培育。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地方重点人才支持计划,鼓励涉旅企业引进旅游高端人才、复合型人才。搭建政—企—校合作平台,培养创新创业旅游人才。完善旅游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