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0300-2019-00038
    • 备注/文号:泉政办〔2019〕2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09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15 09:5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9 

      泉州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足球改革精神,加快我市足球事业改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目标(2019—2020年):完成市、县两级足球协会(以下简称足协)改革;改造新增足球场地105块(总数达到526块以上,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6块以上);建成国家、省、市级相互衔接的青少年足球人才训练(培养)基地和国家级、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50所;培育高水平足球赛事,将泉州市市长杯成人、青少年、幼儿足球比赛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足球品牌赛事;力争拥有1个高水平的中冠级别足球俱乐部;引导体育行业企业开发足球附属产品,培育足球服务市场。 

      第二阶段目标(2021—2030年):健全以足协为组织者和实施者的新型管理体制;改造新增足球场地,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1块以上;充分发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作用,建成国家级、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350所;完善赛事体系,建立以泉州市市长杯成人、青少年、幼儿足球杯赛、联赛为基础,其他社会足球比赛为补充的竞赛体系;提升职业足球水平,力争位居全省前列,拥有1个中乙职业足球俱乐部和1个具有较高水平的中冠足球俱乐部;加强足球产业开发,引导多元资本投入,足球人口和足球产业规模位居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校园足球 

      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为抓手,加大师资培养力度,发展足球特色学校,推动校园足球普及。制定并实施校园足球师资专项培养计划,通过校园足球教师单列招聘、开展分期分层足球专项业务培训和足球教练员进校园等,提升足球专业师资队伍素质;引进发达地区或国外高水平足球教练员到具备条件的足球特色学校任教;支持泉州师范学院等在泉高校通过国际合作等多种方式建立足球学院,设置足球专业,培养更多基层足球教师和教练员。制定实施校园足球活动计划,开设特色足球课程,建设足球特色学校。至2020年,力争10%的特色学校达到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示范校标准;至2030年,力争达到20%;促进足球特色学校与体育院校、足球俱乐部和企业共建,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互通。健全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和保障体系,加快校园足球运动全方位普及,促进校园足球运动科学发展。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人社局,各高等院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积极发展社会足球 

      以提高群众参与度为重点,加强足球运动指导,打造足球发展典范,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充分发挥足协优势,加强对社会足球的赛事组织、人才培训、监督裁判、纪律仲裁等方面的支持、指导和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足球社会指导员队伍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加快推进足球改革发展,逐步形成一批结合实际、各具特色、优势突出的足球县(市、区);打造城乡足球协调发展典范,推进我市足球重点县的布局,以点带面提高全市足球运动整体水平。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组建或联合组建业余足球队,开展常态化的足球竞赛,并有序纳入区域足球联赛体系,纳入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体系;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足球活动,组织草根型足球竞赛活动,不断提高足球运动的社会认可度和参与度。至2020年,鲤城区、丰泽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等形成10个以上在相关行政部门注册的业余足球俱乐部,其他县(市、区)至少建立5个;至2030年,各县(市、区)普遍建立1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足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努力发展职业足球 

      以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为核心,加大扶持力度,推进职业足球梯队建设。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县级政府、企业及各类民间资本按照职业足球准入标准,以合作、合资、入股等多种方式投资组建职业足球俱乐部。至2020年,力争拥有1个高水平的中冠级别足球俱乐部;至2030年,力争拥有中乙级别和高水平中冠级别足球俱乐部各1个。促进校园、青少年俱乐部、专业运动队、职业足球俱乐部各领域之间人才选拔和输送渠道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团市委,市足协,各高等院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培育足球专业人才 

      以壮大专业人才队伍为目标,创新人才发展平台,畅通人才成长通道,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养。发挥高校、职业俱乐部、企业、社会团体等平台的作用,支持高水平退役足球运动员、裁判员等通过人才招聘渠道,担任足球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或兼职从事校园足球教育工作,或到企业单位成为群众足球活动的骨干,或从事社会足球管理和服务工作;进入我市高校、俱乐部和政府部门就业的各类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足球专业人才,可按规定享受我市人才港湾计划的相关待遇。建立校园足球后备人才信息管理平台,与体育部门运动员注册信息系统共享互通。在各级少体校开设足球专业课程,选择各级典型示范校建立大学(中专、大专)中学小学幼儿园一条龙足球人才培养体系,打通人才培养通道。依托足协、足球俱乐部等社会组织,将足球专业技能培训纳入体育教师培训的范畴;加强与海外华人足球运动员的联系,引进高水平海外华人足球人才;探索足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措施,促进优秀足球人才进入专业运动队。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人社局,团市委,各高等院校,市足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五)加快场地设施建设 

      以完善足球场地设施为载体,增加足球场地数量、建设专业培训基地、提升设施运营效率。引导新增的公共设施和居住区同时配套建设足球场地设施,推动市级及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建设城市足球公园;以利用江滨南岸的江南公园闲置地建设足球训练场地为示范,鼓励统筹利用现有设施、存量建设用地和荒草地、盐碱地、河漫滩、沙滩、废弃矿山等未利用土地,以及市政公园或社区公园内的闲置地和边缘地块、城市高架桥底、人防工程等空间,建设多样化的足球场地设施。至2020年,改造新增校园足球场地75块以上、社会足球场地30块以上。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等县(市、区)及职业足球俱乐部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建设集教学、竞赛、培训、科研、医疗一体化的专业足球训练基地(综合体),规划建设高水平职业足球训练基地。支持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公共足球场地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促进公共足球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提升设施运营效率;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校园足球场地在课外时间免费或低收费有序向社会开放。海峡体育中心和侨乡体育中心参照对市直体育运动队训练的保障方式为市体育局或市足协主办的公益性足球赛事提供场地保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体育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城管局、国资委,市足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六)完善足球赛事体系 

      以泉州市市长杯成人、青少年、幼儿足球杯赛、联赛为基础,以其他社会足球比赛为补充,规范赛事组织管理,完善赛事体系。由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市足协具体负责实施,每年举办一届泉州市市长杯足球比赛,建立与全国大中学生足球联赛、省级足球联赛、全国“U”字号青少年足球联赛有机衔接的足球竞赛体系。至2020年,参加校园足球四级联赛队伍达200支;至2030年,稳定在300支。扶持业余足球联赛、区域性足球赛等赛事发展,培育打造本土足球品牌赛事。承办好国际大体联亚洲杯、世界杯系列赛事;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有实力的企业举办和承办国际沙滩足球赛、海峡两岸足球邀请赛、区域性足球冠军赛等高水平特色足球赛事。建立健全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赛事组织机构和体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足协加强和规范赛事的组织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强化足球管理部门与公检法等方面的协作,维护足球竞赛秩序,坚决依法打击假赌黑等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公安局,团市委,市足协,各高等院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七)促进足球产业发展 

      以足球产业融合发展为依托,引导足球产业升级,创新足球商业模式,打造足球产业跨领域发展的新局面。培育足球服务市场,完善区域足球产业链;依托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多元资本进入足球产业领域,支持符合足球发展的项目;鼓励企业开展足球制品、运动服装、器材设施、纪念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推广,积极扶持3~5个足球体育用品制造业龙头企业。大力推进足球产业与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重点引入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技术和新业态;提升足球场馆和赛事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管理水平,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足球服务模式。以足球专业基地为依托,逐步打造集足球训练、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于一体的足球产业综合体;鼓励有能力的企业、乡镇打造足球特色小镇。积极推动足球与旅游、文化创意、媒体广告、网络服务等行业互动融合发展。加快培育足球动漫、足球游戏、足球电子竞技等新兴产业。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文旅局、体育局、发改委、商务局、数字办,市足协,各大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我市足球改革发展,督促检查全市足球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我市足球改革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体育工作的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文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金融监管局,团市委,市税务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足改办)设在市体育局,主任由体育局分管足球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体育局、足协选派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市、县两级足协改革参照国家和省足协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组建,领导机构名单应向同级体育行政部门、民政部门报备。各县(市、区)足协按照章程以会员名义加入市足协,接受行业指导和管理,承担本区域会员组织建设、竞赛、培训、足球活动开展、宣传等职责。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体育局、教育局、财政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文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团市委,市税务局,市足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落实政策保障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9号)有关用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参照享受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十一条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1766号)的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政策。将足球场地建设用地纳入教育、体育等专项规划,预留建设空间。按照政府主导、分级配套、多方参与的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足球项目发展的支持力度,将足球改革发展所需经费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体育、教育部门在安排专项资金时应当对足球项目发展给予倾斜。每年从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足球公益活动和足球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企业单独或合作参与投资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和公益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足球用品公司、赛事运营公司等企业进入资本市场。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体育局、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城管局、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加强足球文化建设 

      加大足球改革发展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运用网络、电视等方式对市长杯足球赛、国际大体联赛事等大型赛事进行录播或直播,塑造地区足球明星,为地区球迷文化、竞赛文化和体育文化的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充分调动社会各届足球人士的积极性,培育健康、快乐、进取的足球文化理念,让参与足球活动成为健康生活的重要方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文旅局、体育局,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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