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0300-2017-00026
    • 备注/文号:泉政办〔2017〕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2-06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7年“第三产业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2-23 16:3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2017第三产业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2017年“第三产业提升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泉州市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135号)的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决定2017年开展第三产业提升年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7年,确保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0%,力争增长9.8%;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38%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

    ——打造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15 个。

    ——重点推进 10 个以上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

    ——推动市级主辅分离示范点35个。

    ——培育全市服务业百强企业。

    ——组织实施第三产业百大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70亿元以上。

    (一)行业目标

    行业/类别

    2017

    增幅(%

    主要指标

    2017

    增幅(%

    责任单位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

    9.1

    公路运输总周转量

    17.5

    市交通运输委

     

    水上运输总周转量

    17.5

     

    邮政业务总量

    31.5

    市邮政管理局

     

    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

    8.5

    批零住餐销售额

    17.5

    市商务局

     

    #限额以上

    17.5

     

    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

    6.2

     

    限额以下

    17.5

     

    金融业增加值

    11.8

    金融机构人民币

    存贷款余额

    13.5

    人民银行泉州市

    中心支行

     

    保费收入

    16.5

    市金融工作局、

    市保险行业协会

     

    房地产业增加值

    5.6

    商品房销售面积

    16.5

    市住建局

     

    其他服务业

    12.4

    电信业务总量

    31.5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

    电信泉州分公司、

    移动通信泉州分

    司、联通泉州分公

     

    财政八项支出

    23.5

    市财政局

     

    (二)各县(市、区)目标

     

    鲤城

    丰泽

    洛江

    泉港

    石狮

    晋江

    南安

    惠安

    安溪

    永春

    德化

    泉州

    开发区

    泉州台商

    投资区

    第三产业增加

    值增幅(%

    9.8

    10

    9.5

    9.5

    10

    10

    10

    9.8

    9.8

    9.5

    9.8

    9.5

    10

    社会消费品零售

    总额增幅(%

    12

    12

    12

    11

    11.5

    11.5

    12

    11

    11.5

    11.5

    12

    8

    12

    二、重点任务

    (一)抓业态提升,着力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1.突出生产基地+物流+互联网,构建大物流格局。一是推动制造业智能仓配一体化。围绕纺织鞋服、建材家居等2个传统行业,重点推进发展安踏、361°、特步等一批智能仓配一体化项目。鼓励商家、采购商和第三方物流企业运用信息化平台开展信息交互,加快晋江天仓物流、南安海西石材城仓配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二是培育第四方物流。支持第三、四方物流平台发展,推进23个无车承运人试点项目,加大安通物流、传化公路港、天地汇公路港、龙易配等第四方物流平台的支持力度,拓展公共服务能力。三是推进物流工程包建设。重点抓好晋江陆地港、菜鸟晋江项目、南安海西石材物流园等省、市重点物流园区工程包提升项目建设。以公路港为枢纽节点,加快推进公水、公铁等多式联运。全年新增国家AA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 10 家。四是发展优势产业垂直类供应链管理平台。推动现有工业电子商务平台与传统产业链条深度渗透融合,引导环球鞋网、一品嘉、品尚电商等供应链平台与传统产业融合。做大做强泉州购,运营好跨境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参与建设境外仓、境外体验中心,争创中国(泉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提高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委,泉州港口管理局、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泉州晋江机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突出海丝+古城+旅游,构建大旅游格局。一是打造旅游产品。重点打造一城(古城)、一山(清源山)、一馆(海丝博物馆)、一港(泉州古港)、一台戏。全域化打造海丝古城旅游产品,加强西街、南门、新门街三大片区文化旅游资源的培育和推广,把古城打造成海丝文化、闽南文化、宗教文化的集中展示区。积极推进海丝始发港——后渚港全国策划方案征集工作,策划打造海丝古港旅游小镇。推进旅游+”跨界融合,培育时尚工旅、滨海雕艺文化、+”“+”“+”“+6个特色产业集群。二是力抓旅游营销。抢抓海丝申遗契机,全力推介海丝泉州旅游品牌。开拓新加坡、斯里兰卡等海丝沿线国家市场。在沪深、沪宁、京广、合福、厦深等高铁动车投放海丝泉州广告,在广州、杭州、南昌3个主要客源地省会城市投放公交车车体广告。办好古城穿越,举办海丝泉州文化旅游嘉年华系列活动。提升一县一节庆活动的影响力。运用旅游+新媒体讲好泉州故事。汇编《海丝泉州自行攻略》。三是提升旅游品质。完善旅游交通集散服务功能,加快市级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酒店业布局,发展高星级酒店、特色民宿,特别是海丝新城五星级酒店,提升旅游接待能力。推动泉州文化惠民卡与海都公众合作,并升级为福建文化惠民卡。抓紧智慧旅游信息综合平台建设。打造泉州特色伴手礼,构建旅游商品营销平台。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古城办、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突出产业+科技+金融,构建大金融格局。一是培育壮大融资租赁业。建立市融资租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融资租赁行业权属登记制度。探索建立装备制造行业二手设备交易平台。二是积极发展产业基金。编制《泉州市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项目指导目录》,减低产业基金的项目筛选尽调成本。推动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与各类投资机构交叉持股深度合作,尽快挂牌、上市。推动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跨界发展,与县级产业基金、行业协会、产业龙头企业开展合作,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产业并购、融资租赁基金,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产业基金以资本、政策、产业集群等优势引进项目落地。发展壮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加快运作新兴产业等专项子基金,推进设立并购重组子基金。三是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加快发展区域资本市场,争取累计实现上市企业105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60家以上、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挂牌企业600家以上。四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村镇银行县域布局。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发挥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投融资服务功能,发展金控集团、私募金融和金融混合经营。开展制造业贷款和租赁资产证券化试点。扎实推进诚信泉州建设,探索中小微企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的建立与发布,形成以信促融、以融促信的信用引导机制。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商务局、经信委,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4.突出+++,构建大健康格局。着力构建涵盖以为支撑的医药医疗产业、以为支撑的保健养生产业、以为支撑的运动康体产业、以为支撑的健康信息服务平台等产业体系。一是突出公共性。扶持一批多元化的办医机构。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推进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对二级及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落实社会办医优惠政策。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用水电气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二是突出差异性。加快养老服务工程包建设。扶持一批多元化的护理疗养机构。培育一批医疗与养老融合发展的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构建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社区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社会资本举办的规模化、连锁化的服务机构。加快培育健康护理业。大力发展以老年护理、母婴护理、家庭护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服务业,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消费需求。三是突出体验性。鼓励各县(市、区)利用特色资源与健康服务资源,规划建设一批休闲养生示范基地和集医疗康复、保健养生、健康信息服务、健康产品研发于一体的健康高端服务集聚区。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在不改变场馆性质的前提下,拓展服务领域,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产业集群,实现最佳运营效益。培育扶持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公司、体育健身俱乐部和体育健身组织,引进国际国内健身俱乐部知名品牌与连锁机构落地,积极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引导体育健身娱乐消费。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承办、社会参与的体育赛事运作模式,打造好环泉州湾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国际性品牌赛事和晋江沙滩排球赛等专业品牌赛事。四是突出便民性。加快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整合卫生计生、民政、医保、药监、体育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健全市、县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卫生信息管理,形成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互联互通、有效协同、共享应用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拓展健康信息相关服务。推动统一网上预约诊疗,方便群众改善在线就医体验。支持发展网上在线咨询、诊间结算、电子支付、交流互动等健康服务。推动发展远程医疗、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教育等移动医疗新型业态。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民政局、体育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抓重点突破,着力实施五大工程

    1.公共平台引领工程。着力打造智慧旅游平台、综合电商平台、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平台、产业跨界融合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等重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11个重点行业(即:《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135号)中提出的现代物流、科技信息、电子商务、金融、文创、旅游、健康养老、商贸流通、教育服务、体育服务、家庭服务等重点行业,下同)主管部门要抓紧策划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推动10个以上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委、经信委、质监局、金融工作局、科技局、文改办、卫计委、教育局、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集聚发展培育工程。实施《泉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暂行规定》(泉发改〔2016349号)。重点推进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现代专业交易市场、信息服务、旅游休闲、综合性服务业等8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开展首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工作,打造15个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积极推动我市6家首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获评园区加快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提升集聚区服务功能。以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为主抓手,优化调整全市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主辅分离推进工程。定培育首批35家主辅分离示范企业,引导将研发设计、物流运输、仓储配送、设备安装、营销售后服务、信息咨询、技术服务、财务管理等服务环节从原企业分离出来,设立独立的法人企业,向社会提供第三方专业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4.品牌龙头示范工程。11个重点行业中开展年度服务业分行业10强企业评选活动。开展全市服务业100强榜评选发布工作。建立服务业行业品牌龙头主管部门挂钩联系制度,加强管理和跟踪服务。实施泉州老字号振兴计划,启动泉州老字号评审认定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第三产业龙头企业进入省、市上市或场外市场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快上市、挂牌进程11个第三产业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行业中达规模但未入库的服务业企业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库的相关资料。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工商局、金融工作局、经信委、科技局、文改办、旅游局、卫计委、教育局、体育局、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5.项目建设带动工程。建立全市服务业百大项目库,扎实推动104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79.6亿元。建立挂图作战、问题销号、台账制度和指挥部机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强化招商项目储备,做好项目落地跟踪服务,属于招商洽谈阶段的,要抓紧前期工作,尽快落地、尽快动工;属于动工建设阶段,要敦促按计划进度推进,形成实物投资量,尽快竣工验收或部分投入运营。对各县(市、区)产业项目招商情况实行一季一公布、一季一督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抓环境优化,着力增强发展动力

    1.政策引领。一是落实政策重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切实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十三五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等文件。兑现落实国家、省、市三级出台的服务业及相关行业税收优惠、财政奖励、要素保障等扶持措施。二是整合政策重在明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梳理行业领域方面的政策措施,对于重复交叉、职责不明的政策措施,要及时整合归并。健康产业、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等新兴业态涉及多部门职责,要明晰职责,明确政策制订、兑现、实施的责任单位。三是出台政策重在及时实效。11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紧梳理、制定各细分行业的专项行动计划、路线图。2016年国家、省两级出台消费、大健康、软件信息服务、人资服务、物联网等一系列第三产业方面的政策文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对接,结合我市实际,适时研究制定我市贯彻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人才支撑。一是以载体促人才引进。深入实施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人才培养工程、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泉台重点产业(行业)人才合作交流等第三产业相关人才工程。鼓励项目+平台+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新项目等创新模式,建立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引项目联动机制。把第三产业人才引进作为泉州人才港湾计划的重要实施内容。积极引进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来泉设立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就地研发转化。二是以培训促人才培育。利用境内外培训机构、高等院校、服务业集聚区等,组织开展服务业相关培训。加强服务业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提高服务业综合管理能力。组织开展服务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第三产业各行业主管部门抓紧策划开展相关业务培训,20173月底前将年度行业人才工作计划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民营发力。一是放宽第三产业准入门槛。加强第三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金改区”“综改区”“海丝先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生态文明试验区工作,放大五区叠加效应。加快推进我市已获批的国家、省级服务业方面的试点工作。每个季度公布1放管服改革措施,最大限度压缩审批自由裁量权、细化裁量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开放竞争的服务业市场机制,破解民间投资准入难、融资难、用地难问题。二是打造第三产业投资民营乐园推动民营服务业企业运用先进技术、管理模式进行服务模式及产品创新,鼓励企业探索新型营商模式。支持民营服务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连锁经营等方式做大做强。落实市政府《关于中心市区旧厂房改造为商业办公场所的若干意见(试行)》(泉政文〔201685 号)。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停车场、充电桩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快落地一批PPP项目。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发改委、科技局、环保局、财政局、经信委、商务局、工商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齐抓共管。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贯彻市委、市政府开展第三产业提升年活动的决策意图,围绕提升这一关键,精心研究制订各行业各领域年度工作计划或活动方案,于20172月底前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各地第三产业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强化监测分析。加强全市服务业季度形势分析,继续落实全市第三产业月度运行调度机制。每月8日前,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第三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分析,并结合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强化宣传推介。辖区内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我市出台的第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宣传各级政府和企业在推进第三产业发展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政府支持、媒体关注、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晚报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强化考核考评。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阶段组织开展第三产业提升年活动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加强对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推进工作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将年终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附件:

    附件1      
    泉州市2017年“第三产业提升年”五大工程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一、公共平台引领工程
    1 着力打造智慧旅游平台。抓紧建设智慧旅游信息综合平台,满足大众化、散客化、个性化旅游的导览、导游、导航、导购等多元体验需求,加强主管部门对行业的标准引导和服务监管,实现一机在手、玩转泉州 市旅游局 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 着力打造综合电商平台。推动线下专业市场主动与泉州购”“一达通”“一品嘉”“跨境通等线上平台,以及众多垂直电商品牌对接,逐步聚合为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一体的综合贸易大平台。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 着力打造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平台。促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形成生产基地+物流”“物流+互联网+金融”“专业市场+电商+快递格局。 市经信委 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委、金融工作局,泉州港口管理局、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泉州晋江机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4 着力打造产业跨界融合平台。支持泛家居”“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等做大做强,促进特色产业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检验检测、售后服务、金融保障等一体化整合,促进制造业主辅分离、商业模式创新、区域品牌打造。 市经信委 市商务局、文广新局、文改办、质监局、金融工作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5 着力打造生活服务平台。大力支持餐饮、家政、健康养老、社区服务、门禁安保等平台建设。 市商务局 市民政局、公安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6 重点推动10个以上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 市发改委 市交通运输委、经信委、旅游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科技局、文改办、卫计委、教育局、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集聚发展培育工程
    1 实施《泉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暂行规定》(泉发改〔2016349号)。 市发改委、财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 开展首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工作,打造15个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市发改委、财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 积极推动我市6家首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获评园区加快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提升集聚区服务功能。 市发改委、财政局 鲤城区、丰泽区、晋江市、安溪县人民政府  
    三、主辅分离推进工程      
    1 认定培育首批35家主辅分离示范企业。 市经信委 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品牌龙头示范工程
    1 11个第三产业重点行业中开展年度服务业分行业10强企业评选活动。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工商局、金融工作局、经信委、科技局、文改办、旅游局、卫计委、教育局、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 开展全市服务业100强榜评选发布工作。 市发改委 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 建立服务业行业品牌龙头主管部门挂钩联系制度,加强管理和跟踪服务。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工商局、金融工作局、经信委、科技局、文改办、旅游局、卫计委、教育局、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4 实施泉州老字号振兴计划,启动泉州老字号评审认定工作。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5 推荐符合条件的第三产业龙头企业进入省、市上市或场外市场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快上市、挂牌进程。 市金融工作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6 11个第三产业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行业中达规模但未入库的服务业企业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库的相关资料。 市统计局、发改委 市商务局、工商局、金融工作局、经信委、科技局、文改办、旅游局、卫计委、教育局、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五、项目建设带动工程      
    1 建立全市服务业百大项目库,扎实推动104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79.6亿元。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 建立挂图作战、问题销号、台账制度和指挥部机制。 市发改委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扎实推进服务业重大招商项目,属于招商洽谈阶段的,要抓紧前期工作,尽快落地、尽快动工;属于动工建设阶段,要敦促按计划进度推进,形成实物投资量,尽快竣工验收或部分投入运营。 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4 对各县(市、区)产业项目招商情况实行一季一公布、一季一督查 市发改委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