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0300-2016-00112
- 备注/文号:泉政函〔2016〕1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7-04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请批准泉州市江南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泉规〔2016〕9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单元控规,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范围及功能定位。本规划范围南至国道324线,西临福厦高速铁路,东北至晋江岸边。功能定位为以区域性商务中心、高科技轻工业产业发展为龙头,交通便捷、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城市次中心及生态休闲度假区。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55.42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3.64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规模39.9万人。
三、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一带、四区”的总体布局结构,一带:为滨江景观带;四区:为临江由南向北依次形成的商业会展综合区、商务商贸综合区、文化体育综合区、休闲度假综合区。
四、请你局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六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促进片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为产业转型升级创造条件。
五、经批准的《泉州市江南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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