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0200-2018-00147
- 备注/文号:泉政〔2018〕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63号)的要求,泉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公布如下:
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件(详见附件2)。
对于废止的2件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1
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和泉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定的通知 |
泉政文〔2018〕21号 |
附件2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网商(虚拟)产业园区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泉政文〔2015〕74号 |
2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泉州古城保护与危房整治实施中无法以产权人名义申请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 |
泉政办〔2016〕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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