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0200-2018-00064
- 备注/文号:泉政文〔2018〕6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2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8〕15号)的要求,泉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8年4月24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2)。
对于废止的1件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
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
泉政文〔2017〕71号 |
附件2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深化商标品牌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
泉政办〔2014〕149号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