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1300-2022-00056
- 备注/文号:泉政办〔2022〕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3
城建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部署,深入贯彻《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市区一体化开发建设的决定》(泉委发〔2021〕12号),做大做强中心市区,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中心市区(统管区、统筹区)城建项目建设管理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聚焦我市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工作目标,按照“谋划论证一批、前期储备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推动续建一批、竣工交付一批”原则,建立中心市区城建项目“谋划策划—前期工作—建设推进—移交管理—考核评价”全过程建设管理机制,支撑中心市区一体化开发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谋划策划。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指挥部及统管区、统筹区属地政府要坚持“项目为先、项目为基、项目为要”的原则,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及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规划要求,重点围绕“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生态环境”等方面系统谋划策划项目。
1.项目征集。采取“自上而下”谋划和“自下而上”策划相结合的方式,由市住建局牵头,每年10月向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指挥部、统管区各属地政府征集项目。“自上”: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指挥部按照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规划发展需要谋划项目;通过开展城市体检谋划解决“城市病”的项目。“自下”:各属地政府根据市、区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工,重点围绕各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策划生成项目。(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心市区各项目指挥部,统管区各属地政府)
2.筛选建库。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对征集的统管区项目初步筛选,充分听取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指挥部和属地政府意见;市资源规划局牵头运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进行合规性检测和建设条件核实,必要时听取人大、政协意见或组织专家团队论证,按照轻重缓急和资金情况,形成统管区近期(3~5年,下同)项目库,并对项目主管单位、实施业主、资金来源(投融资体制)等提出初步建议,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后公布。统筹区项目库(含投资决策、年度计划)由各属地政府建立,报市住建局备案。列入近期项目库的项目,应先行开展项目概念性方案研究、项目征收调查摸底等前期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心市区各项目指挥部,统管区、统筹区各属地政府)
3.投资决策。统管区内涉及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生态环境的项目,由市住建局牵头建立联席会商制度,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和项目指挥部等,遵循“保续建、保重点、保民生”的原则,结合财政事权划分、项目性质和资金情况,研究提出年度项目库资金安排初步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决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资源规划局,中心市区各项目指挥部)
4.年度计划。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指挥部或属地政府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上级任务要求,从统管区近期项目库中筛选,形成年度实施建设项目库及年度计划草案,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后公布。(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心市区各项目指挥部,统管区各属地政府)
5.动态管理。每年对近期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对需要补充入库的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指挥部或统管区各属地政府提交项目申请(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前期进展等情况),市住建局再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席会商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补充入库。因政策调整、建设条件无法落实或项目规模、资金、用途、进度安排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原申报入库的单位应及时提出申请(包括项目建设的重大变化情况、工作建议等),经市住建局牵头组织联席会商后进行调整。对于应急项目、争取上级政策配套资金或重大招商需配套等项目可随时提出申请。统筹区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的,报市住建局备案。(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心市区各项目指挥部,统管区、统筹区各属地政府)
(二)组织实施。中心市区城建项目实行实施业主和主管单位“双负责”制度。实施业主组建工作专班组织实施,项目主管单位会同属地政府、实施业主、相关单位等共同组建项目办,负责协调跟踪督促项目。重大项目可根据需要成立项目指挥部。按照市重点项目“六个一”项目协调调度、服务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统管区跨区域项目、成片开发项目、重大项目在任务确定后,根据上位规划和城市体检成果,由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指挥部或属地政府牵头制定片区开发建设总体方案或跨区域项目建设方案(含初步设计方案、投资匡算、投融资方式、建设计划、项目发包方式等)。编制完成后,报泉州市“抓城建提品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泉州市“抓城建提品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财政局等单位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各实施业主单位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涉及片区开发建设总体方案或跨区域项目建设方案需调整的,报市政府同意后调整。
1.项目前期。实施业主应制定从立项、勘察设计招标到施工许可全流程的前期工作计划,明确关键流程、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前期工作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0个月,征地拆迁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同步交叉推进土地报批等工作。涉及土地成片征收开发的,属地政府、实施业主应及时牵头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片区项目要推行节能、水保、环评、交评等区域总评估,区域内实施项目共享。涉及相关事项的审批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手续和流程,针对产业项目、小型低风险项目等不同类型,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方式,创新审批制度改革,加强部门联动,并联开展各项审批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审批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中心市区各项目指挥部,统管区、统筹区各属地政府,实施业主)
2.建设周期。为加快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实施业主应按照“适度从紧”原则,制定从开工建设到验收移交的建设周期、责任分工、推进计划、节点安排,并上墙挂图作战。工期安排原则上一般房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如道路、管网)建设周期不超过24个月;大型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如桥梁、隧道)、高层成片小区建设周期不超过36个月。涉及项目建设计划安排重大调整的,报市政府审定。(责任单位:各项目主管单位,中心市区各项目指挥部,实施业主)
3.分级协调。建立分级协调机制,按实施业主、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办、项目指挥部)、泉州市“抓城建提品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逐级上报协调,提请上一级协调事项,应有下一级协调部门的协调意见。原则上,实施业主每天现场协调,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办、项目指挥部)每周协调不少于1次,泉州市“抓城建提品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及时协调,市政府视情况召开协调调度会。(责任单位:各项目主管单位,中心市区各项目指挥部、项目办,实施业主)
(三)验收移交。为推动项目尽早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效益,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等统管区城建项目应加快验收、移交等后续相关工作,做到“建成即可迅速投入使用”。
1.联合验收。市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多部门现场联合验收,采用“信息共享、集中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确认”模式,涉及的各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提前介入、协助指导建设单位边建设、边检测、边准备竣工资料。通过提前预验、容缺受理、数据共享、材料互认等方式,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连通联动的审批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心市区各项目指挥部,实施业主)
2.同步移交。项目完工后,由项目主管单位和管理、接管单位共同指导督促实施业主主动对接管理、接管单位移交项目。项目主管单位、建设单位应主动邀请管理、接管单位参与项目验收工作,管理、接管单位可提前介入。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处于质保期内的质保任务仍由原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履行质保职责。财政部门按标准予以增补管养费用。(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财政局,中心市区各项目指挥部,实施业主)
三、保障措施
(一)梳理管理体制。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城市建设一盘棋”的思想,把中心市区一体化开发建设的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树牢节点概念、清单意识、项目思维,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统管区工程建设项目行业管理(项目审核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事项)按市、区两级分级管理制度执行,统管区纳入市级资金统筹的项目、市级单位作为业主的项目、技术复杂的项目原则上在市级审批、核准、备案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尽快梳理调整适应一体化开发建设管理机制,制定出台相关规定,确保工作秩序不乱、项目建设不停、城市发展不慢。
(二)强化要素保障。一是用地保障。统管区涉及用地、用林、用海等指标由市级统筹调度使用,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片区以及民生项目建设。二是审批服务。市、区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建立项目前期审批提速办法或机制,前置审批事项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保障项目早日开工建设。三是资金保障。对于纳入统管区项目库的项目,按行业管理及市、区两级财权事权明确资金渠道。原则上,片区开发项目纳入市级统筹。按事权由属地政府负责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资金困难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属地政府提出申请先行纳入市级统筹,经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暂时纳入市级统筹,今后再适时通过市、区财政上下级结算等方式予以清算。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国有企业及实施业主应通过片区开发、土地供应、项目包装、发行债券等方式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年度实施项目顺利推进。四是提升土地效益。科学统筹调节用地供应,优化调整经营性、公益性地块布局和控制指标,有效衔接出让地块与配套设施完善。统筹区参照统管区要求强化要素保障。
(三)加强督查考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对统管区、统筹区项目推进、进度计划、质量安全等内容进行检查。市住建局牵头研究制定项目考评奖惩办法,将各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结果、计划完成情况、年度投资完成情况、下达任务完成情况等纳入考评内容,将考评结果与资金安排指标、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相挂钩。市属国企作为实施业主的,考核结果作为市国资委对各大集团考核权属企业主要参考。对项目推进有力、担当作为、实效明显的有关单位及实施业主进行通报表扬;对项目建设进度慢、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可采取建议更换负责人、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促其改进,被建议更换、通报批评、约谈的单位及个人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后续处理措施由各管理部门建立相应奖优罚劣机制进行管理;对项目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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