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1300-2021-00080
- 备注/文号:泉政函〔2021〕7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7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鲤城区江南新区站前大道(鲤城段)以西、繁荣大道以北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泉资规文〔2021〕1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鲤城区江南新区站前大道(鲤城段)以西、繁荣大道以北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二、原则同意该地块用地面积由159亩调整为157.6亩,建筑密度由≤35%调整为≤40%,其余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三、沿站前大道(鲤城段)应布置公共建筑,加强城市风貌管控,塑造景观特色,同时注意交通组织影响,住宅部分不得设置底层商铺。
四、请你局做好该项规划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工作,并将此次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纳入江南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今后该地块的规划建设应严格按照该项规划方案和江南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进行控制。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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