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1300-2021-00075
    • 备注/文号:泉政函〔2021〕6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2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东海组团350501-16-A(泉州市实验中学)控规动态维护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11-05 15:12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泉州东海组团350501-16-A(泉州市实验中学)控规动态维护的请示》(泉资规文〔2021148号)收悉。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泉州东海组团350501-16-A控规动态维护方案。 

       二、原则同意泉州市实验中学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14.78亩,容积率≤1.8,建筑密度≤70%,绿地率≥20%,建筑高度30;建筑退让南侧用地界限不少于7,退让北侧用地界线不少于10,退让东侧和西侧用地界限不少于5。运动场地可按实际退让东干渠不少于5,退让东侧用地界限应满足结构和消防等安全要求。 

      三、请你局做好该规划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工作,并将此次动态维护成果纳入东海组团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今后该地块的规划建设应严格按照该规划方案和东海组团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进行控制。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110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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