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1300-2019-00076
    • 备注/文号:泉政地〔2019〕4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8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化县三班镇等9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批复
    时间:2019-08-09 16:45

    德化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三班等9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德政〔20198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上报的规划修改方案,具体为: 

      (一)同意将三班镇16.3552公顷(其中,耕地1.4202公顷、园地0.7904公顷、草地1.478公顷、林地10.942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97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338公顷、其他土地1.3924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作为德化县兴荣陶瓷工艺厂项目、德化县文玉工艺品厂项目、德化县得福陶瓷有限公司项目、紫云小学附属工程项目、G355泗滨、东山洋和月记窑文创园安置小区项目、三班镇紫云工业区项目、福建省德化县尚品陶瓷有限公司项目、德化县万莲堂陶瓷工艺有限公司项目的规划用地指标;同时,将三班镇3.9248公顷(其中,耕地1.7130公顷、林地1.8710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3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393 公顷、其他土地0.2977 公顷),上涌镇12.4349公顷(其中,耕地1.4079公顷、园地1.3004公顷、林地8.9684公顷、草地0.053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661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018公顷、其他土地0.5366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二)同意将美湖镇4.3943 公顷(其中,耕地0.7317公顷、草地0.0029公顷、林地3.293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879 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313 公顷、其他土地0.2468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作为美湖镇樟树王公园停车场项目、德化县佳鑫矿业有限公司金竹坑瓷土矿II号矿区工业用地项目、福建省德化县金灿多金属选矿有限公司项目、德化县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设备维修厂项目、福建省阳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用地项目、奕顺民爆用品仓库项目的规划用地指标;同时,将国宝乡0.7448公顷(其中,耕地0.729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15公顷、其他土地0.0142公顷),美湖镇3.3329公顷(其中,耕地1.6213 公顷、林地1.298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82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141公顷、其他土地0.3164公顷),汤头乡0.3167公顷(林地0.3167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三)同意将盖德镇4.1886公顷(其中,耕地1.4050公顷、园地0.0182公顷、林地2.202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09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2499公顷、其他土地0.2033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作为盖德长途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项目、盖德综合配套服务用地项目、盖德林地村老人活动中心卫生所安置重建项目、德化县盖德镇林地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兴泉铁路(德化站)站前广场用地项目的规划用地指标;同时,将盖德镇4.1889公顷(其中,耕地2.2880公顷、园地0.0066公顷、林地1.1677公顷、草地0.0889公顷、交通运输地0.217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291公顷、其他土地0.3909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四)同意将龙门滩镇2.8938公顷(其中,耕地0.1315公顷、草地0.3738公顷、林地2.315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379公顷、其他土地0.0352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作为省道310线龙门滩段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用地指标;同时,将龙门滩镇2.8938公顷(其中,耕地0.1362公顷、林地2.6148公顷、草地0.0882公顷、其他土地0.0546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五)同意将上涌镇0.4933公顷(草地0.4933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作为德化县上涌民爆物品服务队仓库用地项目的规划用地指标;同时,将上涌镇0.4934公顷(草地0.4934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六)同意将雷峰镇21.3425公顷(其中,耕地3.6541公顷、园地0.9734公顷、草地1.2263公顷、林地14.288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435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266公顷、其他土地0.7384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作为蕉溪住宅小区(地块一)项目、蕉溪住宅小区(地块二)项目、蕉溪住宅小区(地块三)项目、蕉溪住宅小区(地块四)项目、蕉溪商服用地(地块二)、蕉溪停车场用地项目的规划用地指标;同时,将雷峰镇9.5342公顷(其中,耕地3.4509公顷、园地0.6550公顷、林地2.7155公顷、草地0.1935公顷、交通运输地0.216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417公顷、其他土地2.2607公顷),上涌镇11.81公顷(其中,耕地6.6378公顷、园地1.6828公顷、林地1.8712公顷、草地0.0008公顷、交通运输地0.145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227公顷、其他土地1.4489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七)同意将国宝乡0.1977公顷(其中,草地0.1695公顷、林地0.0282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作为祥云文化馆II号馆项目二期项目的规划用地指标;同时,将国宝乡0.1977公顷(其中,耕地0.1678公顷、交通运输地0.0083公顷、其他土地0.0216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八)同意将水口镇0.7252公顷(其中,耕地0.2496公顷、园地0.0357公顷、林地0.3643公顷、其他土地0.0756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作为水口旅游服务站项目的规划用地指标;同时,将上涌镇0.7254公顷(其中,耕地0.2708公顷、林地0.3725公顷、其他土地0.0821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二、上述项目涉及调整的规划用地指标均不涉及基本农田。你县应本着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确保德化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突破,保证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同时,及时做好三班镇、美湖镇、盖德镇、上涌镇、雷峰镇、龙门滩镇、水口镇、国宝乡、汤头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文本和图纸的补充完善和数据入库工作。 

      三、三班镇等9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修改后,你县应认真把关,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位置和规模,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198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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