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1300-2019-00054
- 备注/文号:泉政地〔2019〕2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30
德化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三班等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德政〔2019〕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上报的规划修改方案,具体为:
(一)同意将三班镇2.8611公顷(其中,耕地0.3486公顷、林地1.9350公顷、草地0.447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522公顷、其他土地0.0777公顷)限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作为德化县月记窑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规划用地指标;相应将三班镇1.2452公顷(其中,耕地0.3689公顷、林地0.767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35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013公顷、其他土地0.0725公顷),上涌镇1.6159公顷(其中,耕地0.6365公顷、林地0.6899公顷、草地0.088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505公顷、其他土地0.1501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二)同意将龙浔镇0.1929公顷(其中,林地0.1160公顷、其他土地0.0769公顷)限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作为德化县恒峰陶瓷有限公司项目的规划用地指标;相应将上涌镇0.1929公顷(其中林地0.1929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二、上述项目涉及调整的规划用地指标均不涉及基本农田。你县应本着“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确保德化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突破,保证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同时,及时做好三班镇、上涌镇、龙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文本和图纸的补充完善和数据入库工作。
三、三班镇等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修改后,你县应认真把关,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位置和规模,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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