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1300-2019-00004
- 备注/文号:泉政函〔2019〕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09
德化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三班镇等5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德政〔2018〕4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上报的规划修改方案,具体为:
(一)同意将三班镇1.0850公顷(其中,耕地0.0334公顷、林地0.5802公顷、草地0.4639公顷、其他土地0.0075公顷)限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作为碗窑古制瓷土有限公司项目的规划用地指标;相应将三班镇1.0850公顷(其中,耕地0.3456公顷、林地0.2815公顷、草地0.392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88公顷、其他土地0.0563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二)同意将三班镇0.5544公顷(其中,耕地0.2044公顷、林地0.1405公顷、草地0.139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51公顷、其他土地0.0650公顷)限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作为德化县天龙瓷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的规划用地指标;相应将三班镇0.5545公顷(其中,耕地0.2147公顷、林地0.0313公顷、草地0.272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71公顷、其他土地0.0292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三)同意将浔中镇9.7677公顷(其中,林地7.3570公顷、园地1.9557公顷、草地0.318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367公顷),龙门滩镇0.050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合计9.8186公顷限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作为城东四期工业集中区古洋片区项目的规划用地指标;相应将浔中镇9.8186公顷(其中,园地0.9799公顷、林地8.4794公顷、草地0.161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982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四)同意将浔中镇4.5664公顷(其中,耕地0.9874公顷、林地2.538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76公顷、其他土地1.0125公顷)限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作为泉州美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规划用地指标;相应将春美乡3.3517公顷(其中,耕地0.0191公顷、林地1.6026公顷、草地1.7214公顷、其他土地0.0086公顷),上涌镇1.2149公顷(其中,耕地0.9769公顷、林地0.0459公顷、其他土地0.1921公顷),合计4.5666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二、上述项目涉及调整的规划用地指标均不涉及基本农田。你县应本着“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确保德化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突破,保证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同时,及时做好三班镇、浔中镇、龙门滩镇、春美乡、上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文本和图纸的补充完善和数据入库工作。
三、三班镇等5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修改后,你县应认真把关,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位置和规模,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