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08〕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设立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批复》(泉委编办〔2007〕168号)精神,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已正式获准成立。因工作需要,现刊刻“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材料证明章”等印章各一枚,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
附: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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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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