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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区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方案
2023-10-25 16:01 阅读人数:1

  

  为进一步规范泉州市城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净化美化城市空间,推进我市城市形象和城市品质的提升,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按照“全面整治、规范设置、疏堵结合、品质提升”的原则,落实屋顶、单立柱广告严禁设置,墙面、落地广告严格规划,店面招牌广告规范有序的要求,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数据采集整理,登记造册建档,并形成摸底问题清单;各区对照整治清单开展现场整治行动,依法清理各类违规户外广告,清理乱拉乱挂乱贴,净化美化城市空间,同时加强常态化巡查管理,防止新增及回潮问题。

  二、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由市城管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城管局督查二大队负责人、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分)局、台商区综合执法与应急局、市考评中心、市市政工程中心、市园林绿化中心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整治时间

  (一)全面整治阶段: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9月1日起

  四、重点整治范围

  (一)中心市区的主次干道、进出城通道(含高速公路进出口、高铁站、长途客运站等重要区域);

  (二)各县(市)城市建成区内主干道、重要节点、重要路线。

  五、整治对象

  (一)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招牌;

  (二)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招牌;

  (三)未经审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

  (四)不符合审批内容要求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

  (五)校园周边的违法户外广告招牌;

  (六)乱拉乱挂乱贴的(临时)户外广告招牌;

  (七)城市“牛皮癣”。

  六、职责分工

  (一)市城管局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和检查验收;

  (二)市考评中心负责对鲤城、丰泽、洛江和开发区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注册,形成摸底问题清单,并对四个区的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三)鲤城、丰泽、洛江和开发区城管(分)局要对照摸底问题清单,组织本辖区户外广告整治行动,及时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并收集数据汇总上报市城管局;

  (四)其他县(市、区)城管(分)局要对本辖区户外广告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注册,形成摸底问题清单,对照摸底问题清单开展整治行动,收集成效性数据、形成整治工作总结;  

  (五)市、区两级市政工程管养部门、园林绿化管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养区域内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七、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造势(5月25日-6月5日)

  要运用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做法、进展及成效。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畅通社会反映问题途径,鼓励市民献计献策。采取入户宣传和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折页,联合各区、办事处制作分发书面《通告》,告知户外广告牌常见违规行为,提醒依法设置户外广告牌。

  (二)全面调查摸底(6月15日前)

  市考评中心对鲤城、丰泽、洛江和开发区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数据采集整理,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档,做到一街(路)一册,一店(单位)一档,并于6月15日前把四个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摸底问题清单(附件1)上报市城管局整治办。其他县(市、区)城管(分)局要自行摸清本辖区内户外广告存量、位置等基本信息,并于6月15日前将摸底情况报送至市城管局。

  (三)现场整治阶段(6月16日-8月31日)

  各县(市、区)城管(分)局对照整治清单,开展现场整治行动,对违规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督促业主自行拆除,对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拆除。请县(市、区)城管(分)局汇总本辖区整治范围内的违规户外广告情况,按时报送并附整治前后对比图(附件2)和工作进展情况,并取得初步整治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起)

  各县(市、区)城管(分)局要对整治清单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加强常态化巡查管理,防止新增及回潮问题。市考评中心将对鲤城、丰泽、洛江和开发区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市城管局督查二大队对新增及回潮问题进行督办。市、区两级城管(分)局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完善户外广告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要高度重视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精心进行部署协调,对辖区内违规设置、超期设置、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和拆后回潮、久整未果的违规户外广告牌予以整治拆除,确保8月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做好预案,确保安全。在组织强制拆除违规户外广告时,要做好工作方案和安全保障预案,确保执法人员、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实施强制拆除,签订拆除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职责。

  (三)强化督查,定期通报。市考评中心将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整治行动结束后,市城管局将对照各单位书面报送的材料对整治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督查考核情况和检查验收结果将与年度城市管理绩效考核挂钩。

  (四)加强巡查,巩固成效。整治期间,要强化自检自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整治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新增相关违规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防止问题回潮,巩固整治成效。

  (五)加强宣导,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在泉主流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对屡教不改、屡整不绝的及时曝光,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投诉件办理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及时处置,形成强大的整治舆论环境。

  (六)疏堵结合,规范设置。根据市政府2019年4月修订印发的《泉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和《泉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定》的条款,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

  (七)提炼成效,塑造典型。要做好材料收集工作,按照《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定期报送相关材料。请各县(市、区)城管(分)局于5月28日上午10点前报整治行动联络员1名,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整治工作情况及违规张贴小广告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材料汇总,按时报送工作总结,提炼工作成效,形成本辖区整治工作典型案例,探索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1.泉州市城区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行动摸底问题清单

  2.问题前后对比图

  3.违规张贴小广告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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