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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 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3-22 10:45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 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前期市局印发的《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一并实施。根据省局部署,现将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调整抽查比例。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抽查以不低于3.5%的抽取比例开展。各县(市、区)以本辖区2021年底企业期末实有数(含未年报)为基数,以不低于3.5%的抽取比例确定今年企业抽查数的下限。

  二、调整时间安排。全年抽查任务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各地全年抽查工作总结请于2022年10月30日前报送市局信用监管科。各地在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要对本地区“双随机”监管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送市局信用监管科。

  三、加强信用分类监管。各地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四类企业要细化抽查比例,实施差异化监管。除专业领域外,各个抽查任务都要融合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采取差异化抽查比例。各地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落实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的典型案例1例。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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