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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3-18 10:49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监管、公平竞争,持续打造优良营商环境,根据《2022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工作部署,现就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在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开展的基础上,横向上突出各业务板块的主动性精准性,纵向上突出任务实施的规范性协调性,以信用和风险为导向,综合考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检查对象特点,针对性开展各项年度抽查任务,着力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组织部署和任务实施,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有力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抽查任务安排

  (一)总体抽查比例

  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抽查总数以不低于5%的抽取比例开展抽查。各县(市、区)以本辖区2021年底企业期末实有数(含未年报)为基数,以不低于5%的抽取比例确定今年企业抽查数的下限。

  (二)抽查任务

  根据省局年度抽查计划,市局制定了全市统一开展的抽查计划表(见附件1),在完成省、市统一任务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可以根据本地区重点领域、多发风险等情况,自行制定和实施相应抽查任务,确保全年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要统筹安排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分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各项抽查任务的实施,包括制定抽查方案、检查对象抽取、人员随机抽取、开展实地检查、结果录入公示等环节。

  市、县信用监管业务部门负责制定辖区内年度抽查计划,跟踪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并协调、督促相关业务板块和相关执法人员按时完成各项抽查任务;信用监管业务板块的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可结合其他业务板块抽查任务合并进行,同时需确保企业年报抽查比例不低于3%。

  市、县各相关业务科(股)室应针对监管对象涉及的不同抽查事项类型、企业信用等级、监管风险指数等情况,细化相应业务范围内的抽查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组织或指导相关执法人员完成相应抽查计划。根据不同业务板块的工作要求,部分抽查计划(详见附件1)由市局业务科室制定抽查方案,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并派发到相应县(市、区),由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检查。

  四、任务实施

  (一)抽查内容。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照《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确定的24大类62项抽查事项,在抽查权限范围内,细化制定抽查方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尽可能合并组织实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抽查方案应明确检查对象、参与部门、检查事项、抽查比例、完成时间等内容。抽查方案可命名为“地区+年度+抽查事项+抽查方案”。

  (二)工作平台。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方案的制定、检查对象的抽取、检查结果的录入均统一在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上进行。各地应按省局部署,组织全系统以及各部门统一使用省级平台,进一步规范任务实施,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

  (三)时间安排。各县(市、区)局在全市年度抽查计划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年度抽查计划。年度抽查计划于3月底前对外公示,并报送市局信用监管科。各地根据全市抽查计划以及本地抽查计划安排,按时限要求完成各个抽查任务实施。市、县各个抽查任务,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主动性,推进抽查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推进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的重要抓手,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部门内部及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制定与实施,以切实工作成效助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通过持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组织和实施,将抽查工作融入各业务监管工作中,实现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开展。

  (二)增强约束性,提升抽查规范化水平。要执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规程(试行)》,健全“一单、两库、一计划”等制度,规范实施抽查检查。规范及时公示抽查情况,要在抽查计划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抽查任务的实施、结果处理和归集公示。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在保持监管力度的同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有温度的监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三)增强针对性,提高抽查监管效能。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各业务板块要立足本业务条线监管需要,依托省级平台,进一步优化完善本业务条线监管对象库,依托一体化平台通用型和专业领域的企业分级分类情况,把检查对象的信用风险分类等级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考量因素,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分类,采取差异性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风险较低的监管对象,应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涉及安全、民生等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监管对象,应增加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守住社会安全底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持续开展督促考核,继续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推动各地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各地信用监管业务部门要对全年抽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全年抽查工作总结请于2022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局信用监管科。

  

    附件: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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