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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授予泉州市给排水协会等3家协会(学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限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人社局 2019-12-05 11:27 阅读人数:1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授予泉州市给排水协会等3家协会(学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限的批复
泉职改〔2019〕70号

泉州市给排水协会、泉州市土木建筑学会、泉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报来《申请下放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限》悉。根据《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的指导意见》(泉职改〔2018〕28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分别授予泉州市给排水协会建筑(市政)给排水设计、施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权,泉州市土木建筑学会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建设管理、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权,泉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建设管理、市政工程施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权。评审对象为本协会(学会)会员单位中、属我市管理的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相关协会(学会)要认真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号)等国家、省、市有关职称改革的政策规定,做好相应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执行过程中要严明评审纪律,坚持评审标准,遵照评审程序,严把评审质量。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请你们严格按国家、省、市相关职称文件要求,及时做好评审委员库的组建、充实、调整及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收取、整理工作。执行过程中,请及时与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联系电话:22135545、22135541。

  此复。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工信局、住建局,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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