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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林德圣等143人非公有制企业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来源:市人社局 2017-07-04 15:37 阅读人数:1

  泉职改〔2017〕30号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林德圣等143人非公有制企业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泉州市工商联非公有制企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有关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市属有关企业:

  泉州市工商联非公有制企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对林德圣等96位同志建筑类工程师林群等54位同志建筑类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予以确认的请示》(泉商职改〔2017〕4号)收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由第十九届泉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林德圣等96人非公有制企业建筑工程师、林群等47人非公有制企业建筑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请予公布。

  附件:林德圣等143位非公有制企业建筑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名单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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