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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许崚同志任职的批复
2019-04-30 11:20 阅读人数:1

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许同志任职的请示》(泉社保〔2019〕5号)收悉。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精神,许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同意其按期转正任科员,任职时间从2019年1月18日起计算。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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