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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研修班项目及办班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2-13 14:56 阅读人数:1

  泉人社〔2016〕37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7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362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人才素质和创新能力,现就申报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研修项目及普通班的培训办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研修班项目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省人社厅的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积极做好高级研修班及我市中级研修班的选题和申报工作。

  (一)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至少申报一个研修班。对于批准列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的项目,实施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予19万元的经费资助;对于经批准并按规定举办的省级高研示范班,省人社厅将给予一定的项目经费补助;对于核准公布的研修班,申报单位应按计划,及时组织开班。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

  (二)申报项目由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盖章)后,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中级研修项目申报表”(一式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便分别汇总上报省人社厅审批或由我局审核并下达执行。

  二、申报办班计划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应将上述申报的高、中研修项目及普通班的办班计划一并汇总到《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班计划登记表》(一式二份),于2017年3月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登记。教育、卫生类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由其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各培训机构每年开展的教育、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须经其主管部门同意,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送市人社局报备,方可作为继续教育内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5〕142号)精神,组织和协调配合,深入开展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二)各有关单位、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申报的高、中级研修班、普通班经核准公布后,要按照“继续教育办班验证一次性告知”相关要求和流程,报批具体培训班次、举办培训班、提交继续教育验证。

  (三)上述文件及相关表格可从泉州人社网站(www.qzrs.gov.cn)“教育培训”专栏浏览、下载,也可以加入职业能力(培训)交流群(QQ号:138099467),从该群的文件夹直接下载。申报表、登记表填写后要一并把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zjk22198169@163.com。工作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22198169。

  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7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362号)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7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闽人社2016362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部门人事(教育)处,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为深入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和继续教育工作,提升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素质和创新能力,2017年我厅将继续组织实施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荐申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现将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项目选题重点 

  根据“十三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快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切入点,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项目选题:

  (一)以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12个重点领域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为重点,兼顾各地和行业发展需求,开展研修活动。

  (二)围绕我省电子、石化、机械等主导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具有核心知识产权支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开展专业前沿理论、核心关键技术、与高科技嫁接、与品牌联动等方面的研修活动。 

  (三)围绕推进海洋经济强省,推动防灾减灾体系,促进绿色生态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向,开展研修活动。 

   二、研修对象与形式 

  (一)研修对象主要面向全省各相关行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期研修时间不少于30学时(5天),学员一般不超过50人。其中推荐申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的,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学员,每期研修时间为6天,学员不少于70人。

  (二)高级研修项目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精心设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主要采取专题报告、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其中必须安排一定时间的研讨交流活动。 

  (三)由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和山区主办的研修项目,以及面向农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研修项目,在参训对象和研修时间要求上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组织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做好研修项目的选题和申报工作。 

  (二)我厅将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申报的高级研修项目进行审核,择优安排一部分项目作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示范班(高研示范班实施后由我厅给予一定的项目经费补助),另一部分作为高级研修普通班,一并下达项目计划。同时,我们将选择若干优势项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荐申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经审核批准列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的项目,实施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予经费资助。 

  (三)各地各部门及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30号)要求,抓好2016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的落实,做好实施工作的检查和总结。各省级高级研修示范项目的总结报告和有关材料必须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以便我们审核下拨补助经费。2016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将作为2017年推荐申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和确定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的重要依据。

  (四)《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班项目计划汇总表》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处室服务专区-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下载。省直单位人事部门或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将《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班项目计划汇总表》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游雄、林燕茹      话:0591-87547266、87522301

    传  真:0591-87604816  电子邮箱:zynljsc @fjrs.gov.cn

    地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省人社厅职建处 

      邮  编:350003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25日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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