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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关于公布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
来源:泉州人事网 2016-07-05 17:19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科、继续教育基地: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2014-2017年泉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今年度的培训办班计划登记工作,我局按照相关培训规定和要求,对上级部门审批的全国、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进行整理、汇总(详见附件1),并对市直单位、施教机构上报的2016年度培训办班计划进行审核登记。经审核,同意13个中级研修班、26个普通培训班(详见附件2、3),现给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级研修项目的实施工作 

  市科技局科技培训中心申报的“智能制造装备与信息技术”项目入选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技术”等3个项目入选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示范班及“依法行政执法建设”等4个项目入选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普通班。 

  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高级研修项目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印发的闽人社文〔2016〕115号、闽人社文〔2016〕130号等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实施,打造精品项目。施教方案(包括办班通知、课程设置、是否跨地区招生等)应在开班前1个月报送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备案,省人社厅将派员到场检查。 

  二、切实加强办班管理 

  1.各单位要按照《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5〕142号)的规定做好办班、验证报批,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各类班次(普通班、中高级研修班)均应登入“泉州市教育培训验证管理系统”(http://edu.qzrs.gov.cn),按业务操作流程做好培训相关工作。 

  2.中(高)级研修班举办结束后,各主办单位应及时对办班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及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办班结束后15天内,连同花名册、课程课件、办班照片等报送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逾期未报者,视为未完成办班计划。 

  3.入选的全国、全省高研项目及中级研修班一律按90学时办班,市级普通班按50学时办班,再加公共课48学时,合计98学时。各施教机构、继续教育基地要正确引导学员参加培训。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公共课及补2014、2015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经公开招标,由中标单位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区)、各主办单位、各继续教育基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学员请登录泉州海峡培训平台(网址:http://quanzhou.hxpxw.net) ,按照“培训流程”的提示进行报名、缴费、学习、考试等操作。 

  2.为满足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非公企业人员参加职称评审需要,今年还提供补2014、2015年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请缺乏这两年度继续教育的单位及个人登录上述网站,选择相应的专业,抓紧补学,逾期不再办理。 

  3.涉及收取培训费、资料费的班次均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有关审批标准,实行规范收费。 

  四、上述相关政策文件和表格可从泉州人社网(www.qzrs.gov.cn)“教育培训”一栏中浏览或下载,也可加入职业能力(培训)交流群(QQ号:138099467),从该群的文件夹直接下载。 

  联系人:杨志建 

      电话:0595-22198169(兼传真) 

  邮箱:zjk22198169@163.com 

   

   附件:1. 2016年泉州市入选全国、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 

         2. 2016年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研班计划表 

         3. 2016年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通班计划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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