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检察院:倾心当好民营企业的“老娘舅”
来源:泉州晚报 2021-01-16 09:38 阅读人数:1

晋江检察院人员为企业员工授课

  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表示,检察机关要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晋江民企众多,目前已突破6万家。如何当好“老娘舅”这个角色,是晋江检察院一直以来在探索的课题。

  多问一句

  “谢谢检察官关心,疫情期间虽然艰难,但感谢你们给我们这个机会,让我们的企业活下来!”该院承办检察官小王在电话回访被不起诉人林某时,林某感恩地说。

  原来,王检察官刚接到林某涉嫌串通投标一案时,了解到林某的两名同案犯均已判决,根据在案证据材料,林某的行为很清楚,林某自己也如实供述,按照平常的做法,这起案件只要照程序起诉就好了。

  在讯问林某的过程中,林某认罪态度好,并愿意认罪认罚,但检察官得知林某是福建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后,又详问了企业的情况。林某面露难色。原来,他的公司招收了残疾职工20多人,还有临时性用工100余人,他担心自己被判刑后,这些员工会丢掉饭碗,生活没有保障。

  针对林某的担忧,检察官通过调取证据材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发现林某经营的公司是我省园林行业内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公司的确有为一些残障人士提供工作岗位,且该公司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及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先后多次被行业协会表彰肯定。

  疫情期间,民营企业本就步履维艰,如果对林某“一诉了之”,这家具有较大发展前景的企业可能会垮台,上百名员工也将面临失业风险,“一诉了之”真的是唯一的做法吗?

  经过讨论,该院认为林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符合不起诉条件,最终,对林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少捕慎诉”是张军检察长一再强调的理念,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蕴含着满满的法治情怀,“少捕慎诉”,晋江检察院不仅记在心里,而且落实在行动上。

  多想一层

  “检察院确实想企业之所想,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国政协委员蔡金钗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晋江检察院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赞不绝口。该基地于2017年5月建成,是我省首个非公经济领域法治教育基地,迄今,基地已接待各界学习培训190场2.2万余人次,被福建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六大检察特色展示平台之一,并于2019年获评福建省首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2020年,晋江检察院选拔优秀干警组建“法治宣讲团”,先后为安踏、恒安等民营企业提供41场法治宣讲,受到广泛好评。

  提到法治宣讲,蔡金钗表示“检察机关真正做到了‘企业有呼声、检察有回应’。我们需要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官就给我们送来一堂堂‘廉政头脑风暴’”。

  多做一些

  作为检察机关,晋江检察院并没有止步于单纯办案,为了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该院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在安踏、361度等公司、行业协会、园区设立检察工作室,靠前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疫情之下,该院制作了《致企业人员的一封信》,以问答形式和通俗易懂漫画将与企业人员相关的涉疫情刑事法律问题细细说明。这封信由晋江市新冠肺炎防疫指挥部统一发到晋江市各镇街,并送进了一家家的企业。

  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这是晋江检察院对自己的要求,也是他们对民营经济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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