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法院强制执行 石狮女子获刑一年
来源:泉州晚报 2019-01-10 09:33 阅读人数:1

  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石狮女子陈某某不仅辱骂、追打执行人员,还大喊“法院打人”,并阻碍警车驶离现场。昨日,石狮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情况。

  石狮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5月12日,石狮法院执行庭法官、司法警察共同到石狮市锦尚镇被执行人邱某丁的家中调查邱某丁的财产情况。当时邱某丁拒绝配合。邱某丁之母被告人陈某某堵在房间门口并辱骂执行人员,阻碍执行人员带走邱某丁。随后,邱某丁的兄长邱某猛因阻碍执法被执行人员控制住。在执行人员准备将邱某丁和邱某猛带至警车上时,陈某某先是持扫帚追打执行人员,被制止后,又用手拉扯执行人员阻碍执法,致使执行人员手臂受伤、制服纽扣脱落。随后,陈某某还对围观群众大喊“法院打人”,并躺倒在警车前方道路上,致使警车无法驶离现场和数十名群众围堵现场。

  其间,围观群众被告人邱某某在明知法院执行人员准备将邱某丁、邱某猛带回法院的情况下,将1个垃圾桶和1个木箱子搬至警车前方阻碍警车驶离。最终,现场执行人员和警车在后续增援法警及边防派出所民警出警共同强制清场后,才得以离开现场。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邱某某共同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且属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昨日,石狮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邱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近年来,石狮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始终将打击拒执犯罪作为发挥执行工作强制性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据统计,2017年以来,石狮法院共向石狮市公安局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39件53人。其中,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现已起诉至法院13件,共15人及1个单位。此外,该院受理刑事自诉案件2件2人。目前,起诉至石狮法院的拒执犯罪案件均已审结,共有8人被判处实刑、8人被判处缓刑、1人被免予刑事处罚、1个单位被科处罚金,刑期最短者为4个月、最长者达3年。除5个案件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外,其余13个案件被执行人均已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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