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景区及周边 食品安全整治
来源:泉州晚报 2018-11-30 09:57 阅读人数:1

  近日,泉州市洛江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景点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加强洛江区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和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食品安全责任。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形成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通知》明确,针对不同食品经营场所的特点实施分类监管。根据旅游季节变化,确定景区景点内监督检查频次,旺季增加检查频次,淡季组织培训、体检、检修改造等。在景区内餐饮服务场所应达到“明厨亮灶”标准,原料采购应符合“一品一码”可追溯要求,落实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各乡镇政府、村委对辖区内督促指导农家乐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通知》指出,要加强联动形成部门协同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以落实“五主责任”和“一岗双责”为总要求,建立健全部门间运行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旅游景区景点及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议定事项,把食品安全纳入景区建设和服务考评当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通知》要求,要加强宣传教育示范引领,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预警、提示,引导广大游客主动关注食品安全,促进行业自律,推进资源共享,倡导社会共治。大力实施旅游食品提升战略,建设旅游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打造地方特色旅游餐饮文化和旅游食品品牌,不断提升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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