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部署建设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来源:泉州晚报 2018-10-12 10:47 阅读人数:1

执法人员检查学校食堂卫生情况

  从市食药监局丰泽分局获悉,日前,丰泽区人民政府印发《丰泽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提升丰泽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形成跨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

  未来两年完成6个100%目标

  《方案》明确,力争到2020年,完成6个100%目标,包括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持证率、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持有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风险等级评定覆盖率、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公示率,年度评定“良好”及以上量化评级单位的比例达到90%。

  同时,力争到2020年创建学校放心食堂10家;学校食堂全部纳入“一品一码”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粮油制品、禽畜肉、水果蔬菜、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的食材基本实现可溯源;建成学校食品安全快检室10个;建成1个食品安全教育基地;在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全面普及学校食品安全教材并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16课时。

  建立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方案》指出,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实行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责任制,履行“党政主抓、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主官主责、人人主人”的“五主”责任,共同抓好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方案》提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内方面,校长是校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校内食堂和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承担主要责任;校外方面,“三小”单位经营者(即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是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活动的责任主体。

  落实联动监管机制,街道办事处全面履行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登记义务,逐步完善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准入机制。推进学校及周边“双随机”联合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重点核查经营主体资格,把控食品经营关键环节,检查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情况。

  同时,强化校外托管机构监管,教育部门负责组织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校外托管机构调查摸底,及时向食药监管部门通报更新辖区校外托管机构信息,食药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食品经营活动进行许可或备案、登记,并对其食品经营行为实施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公立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

  《方案》明确,严格查处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方案》提出,推进示范创建。有计划推进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逐步实现“明厨亮灶”,2018年基本实现公立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2019年拓展至全区所有学校食堂,2020年学校周边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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