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
来源:泉州晚报 2018-03-22 16:46 阅读人数:1

  昨日上午,石狮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成立暨“平安校园行”活动启动仪式在石狮市第一中学举行。

  当天成立的“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包括石狮市检察院、综治办、社会工作部、文明办、法院、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市委、关工委、妇联共12家单位、人民团体,警官78名、检察官52名,志愿者近200名,辐射石狮全市99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这些联盟成员将在石狮全市编织成一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网,大家群策群力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据了解,2018年1月19日,石狮市检察院等12家单位共同会签《关于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 共同守护校园安全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意见》,并就保护未成年人十项措施达成共识。这十项措施包括: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继续开展检察官、警官、志愿者进课堂活动;建立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机制;推行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查询准入机制;定期开展校园安全联合检查;加强对托管机构、未成年人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打造法治教育系列作品;利用“网上家长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加强维护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利。

  目前,十项措施已经逐步进行。今年1月,石狮市举办首届“8分钟法制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大赛,推出一批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法治作品。1月25日,石狮市检察院、市综治办等部门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共抽检托管机构10余家,提出整改意见12份。2月6日,石狮市检察院、市文明办联合招募石狮市校园安全志愿者,他们将与检察官、警官组成法制宣讲团队,继续开展检察官、警官、志愿者进课堂活动。2月份全面开展了“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聘用人员任职资格排查专项工作”,排查校外聘用人员6335名,发现有违法犯罪记录工作人员58名。

  仪式上向检察官、警官、志愿者颁发了结对聘书。随后还开展了“开学第一课”活动,由检察官、警官、志愿者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加强自我保护的法治课,推广校园违法犯罪举报网络平台等。

  昨日启动仪式后,还举行了新闻发布会,石狮教育、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团委和公安等联盟单位就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的做法与成效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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