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医疗机构 实行计分管理
来源:泉州晚报 2018-02-06 10:08 阅读人数:1

  近日,记者从晋江市卫计局获悉,晋江将对全市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年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

  此次晋江出台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就是要更好地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晋江全市共有公立医疗机构27家,民营医疗机构35家,村社卫生所723家,个体诊所104家。计分管理适用于晋江辖区内各级各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在发生不良行为后,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外,同时进行记分。

  所谓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收费、广告发布等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诊疗常规等行为。如同驾驶证记分一样,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以一年为一个周期,记分日期从该机构登记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所记分数不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目前,按照床位设置,晋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共有两类校验期。其中,病床数100张(含)以上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6年、校验期3年;病床数100张以下的,有效期3年、校验期1年。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在1个的记分周期内,累计被记分达到15分的,给予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在3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被记分达到30分的,给予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在暂缓校验期内,累计记分超过10分的,被认定不能通过校验的,将被注销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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