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集体办幼儿园 调整收费标准
来源:泉州晚报 2017-09-18 15:57 阅读人数:1

  今年秋季起,晋江集体办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学前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按不高于同期同级别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1.5倍进行收费。

  晋江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晋江共有幼儿园431所,其中集体办幼儿园108所、小学附设学前班106所。以前晋江市幼儿园尤其是集体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普遍低于泉州其他县(市、区),造成一些幼儿园入不敷出,只能勉强维持在低水平运作,没有办法聘请较好的师资、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

  调整后,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一定的提高,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代办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代办项目仅限于伙食费、幼儿保健费和一次性收取的床上用品、餐具、洗漱用品费用(仅限全日制),代办项目收费实行学期结算制度,学期结束时,幼儿园应公布收支情况,多退少补,并接受家长、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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