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新市民 “积分创业”有细则
来源:泉州晚报 2017-05-19 10:54 阅读人数:1

  来自石狮市人社局的消息,为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根据《石狮新市民积分管理暂行规定》,石狮人社部门出台了2017石狮市新市民“积分创业”细则,首期扶持对象50名。

  据了解,2017年“积分创业”扶持对象的50名中,A类新市民25名,B类新市民25名。“积分创业”入围人员需于取得积分创业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向狮城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提出“积分创业”扶持申请,符合条件及通过评审的,优先安排入驻狮城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

  据悉,扶持对象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创业项目无环境污染,市场竞争力强,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好,有较成熟的计划书;创业项目是新产品、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符合创新、创意及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或是对石狮支柱产业提供产业化服务,具有拓展产业链功能的服务;创业者具有保证营运的资金或一定的融资方案,以及开展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创业者有创业经验1年以上(含在高校期间);孵化期签约前必须在石狮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据了解,经评审入驻的“积分创业”扶持对象的项目参照《狮城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将享受有关扶持政策。预孵化期(半年)内,可免租金使用一间30平方米的单间;青商会每年重金聘请国内外一流学者为青商理事作内部授课,入驻创业者可享受青商会理事同等待遇;支持入驻企业引进人才,为其正式员工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技术职称评定、社会保险代办等服务。而孵化期(两年半)内,每个入驻项目在之前所提供的办公单间外,根据入驻人数和发展需要可再申请1-3席公共办公区格子间,免租期限不超过一年半;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小额贷款贴息补助,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500元,最长补助2年;每年召开创业融资推介会,邀请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风投公司参加;每年组织部分成员出省出国考察国内外标杆企业,从中安排部分名额邀请发展条件较好的入驻对象参与;此外,为入驻对象提供创业培训机会,入驻对象可免费参加每年在石狮组织举办的SYB、SIYB创业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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