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市制定了2016—2020年森林防火责任书,要求健全各级政府和村(社区)、企业、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
责任书要求,要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三级专兼职护林防火队伍体系建设,每年开展扑火业务培训或扑火演练,落实护林经费,完善护林防火巡山制度。
责任书还要求,石狮市年度森林火灾12小时内扑灭率不低于90%,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8‰,力争不发生受害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死亡事故,自然保护小区、森林公园、城市公园、风景旅游区不发生一般以上的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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