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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试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
来源:泉州晚报 2021-07-20 09:28 阅读人数:1

  日前,市监委、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泉州市监察委员会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建立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生态环境保护、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7支综合执法队伍试点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

  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指的是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是市司法行政部门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的具体举措。今年上半年,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市司法局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起草建立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试点工作方案,组织试点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为激励干部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消除行政执法的后顾之忧,市司法局与市监委多次进行相关工作细则协商研究,并联合印发试点通知。根据通知,试点单位依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关于不予行政处罚及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全面梳理本系统行政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充分结合执法实际,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情形或者标准等适用条件进行确定,制定本系统内全市统一的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对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行政指导的柔性方式,以包容观察、说服教育、谈话提醒、回访督促等措施,使行政相对人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守法意识;对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要细化量化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幅度,明确执法“尺度”,又保证执法“温度”。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应急局已分别制定出台了《泉州市市场监管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共涉及92项违法行为。市监委、市司法局将加强对清单的制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既防止滥施行政处罚行为,也防止违法行为应罚不罚,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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