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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病人 假病情 假票据 泉州将严打欺诈骗保行为
来源:东南早报 2021-05-07 09:21 阅读人数:1

  将自己的社保卡借给他人就诊使用,违规吗?在定点零售药店可以用社保卡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吗?5月1日起,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对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等的一些行为做出规定。泉州市医保局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也将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条例》对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进行明确和规范。日前,泉州医保部门持续开展各项学习宣传活动,帮助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和参保群众准确理解和掌握《条例》内容,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同时,通过有奖竞答、视频彩铃、公众号推送、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对《条例》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广大参保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

  据了解,2020年,全市医保部门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100余家次,约谈医保定点单位185家次,暂停医保服务47家,解除定点协议11家,暂停医师医保处方权5名,追回医保基金7300余万元,收取违约金340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欺诈骗保线索2起,有效地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泉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市医保局将建立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条例》及其相关配套制度,主动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医疗保障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参保人员就医管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和收费行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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