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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印发《泉州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十严”措施》
来源:泉州晚报 2021-01-21 09:23 阅读人数:1

  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前印发《泉州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十严”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以“剥茧抽丝”的方式,聚焦进入医院(人、物)、院内交叉、流出院外物品等关键环节,从内至外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实现“院内零感染”“院感零容忍”目标。

  严构架 严制度

  非发热门诊 不得接诊发热病人

  “十严”措施“首严”在于严谨构建院感管理组织构架。“通过细化各科室、各部门院感控制职能,明晰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形成上下左右全范围、全覆盖、全知晓的‘人人都是感控人’工作氛围。”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说。

  可疑病例的发现和预警尤为关键。《措施》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发热病人就医规定,提高疑似患者的早期认识能力,发挥“哨卡”作用。各地要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热诊室,建立发热病人就医转运工作机制,推行“点对点”120救护车安全转运。

  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启用发热门诊快速核酸检测设备,确保为发热病人6小时内出具核酸检测报告,按日接诊人数设置相应留观区域。诊所、村卫所室、门诊部等未开设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人。

  《措施》强调,各地各医疗机构要全面推行非急诊网络预约就医,对于老年人等不会网上预约的特殊群体,《措施》要求各地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开通窗口、电话、亲友代办等预约措施,对慢性病患者落实诊间预约。鼓励开展网上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

  严进出 严监测

  全面收紧住院病区管理 加强“人物同防”各项措施

  在院区“人物同防”方面,《措施》明确,全面收紧病区管理,关闭非必要的病房进出通道。严格落实陪护、探视制度,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鼓励实施视频探视,坚决杜绝医务人员私带探视人员进入病区,严格限制陪护人员行进路线、活动范围,坚决禁止串病房、聚集聊天等。

  《措施》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食堂等场所及快递、维修、物流配送等外来人员、物品的管理;加强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清洁消毒,对重点部门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增加消毒、监测频次等。同时,推广“无陪护病区”试点,建立住院前新冠肺炎排查评估制度,积极开展医院食堂病区送餐服务等。

  严频次 严值守

  落实“应检尽检”“应接尽接” 统筹做好医疗服务保障

  《措施》提出,各医疗机构要带头落实“应检尽检”,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发热病人、入院患者及陪护要不折不扣全面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和频次,防止超15天检测。建立检测数据监测制度,规范做好核酸检测采样工作,发热患者、院内“应检尽检”重点人群、“愿检尽检”人群应严格分区设置采样,对外公布“两节”期间省外返乡人员检测联络方式,方便就近核酸检测。全面开展采样人员实训,建立医务人员随机参与采样工作机制,提高鼻咽拭子采样技能。医务人员要主动带头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做到“应接尽接”。

  记者了解到,《措施》特别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要求各地各医疗机构要统筹各方面医疗资源,加强“两节”期间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包括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工休,加强值班值守,建立应急备班制度,重点加强发热门诊、门急诊、呼吸科、感染科、心内科、神经内科等临床科室医疗力量,特别是儿科不得停诊、拒诊。加强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儿科、慢病患者等维持治疗患者管理,推行慢性病患者可通过“互联网+”就医就诊,确保就医“不断档”。

  严考核 严追责

  完善奖励约束机制 严格责任倒查追究

  “《措施》提出,市、县两级卫健部门要建立辖区内医疗机构落实疫情防控和院感管理工作情况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院长薪酬、任免、奖惩和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医院评审评价等挂钩。”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措施》也要求各医疗机构建立院内院感督导巡查工作机制,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进行排查,建立整改台账,逐一销号管理,将巡查结果纳入对科室及人员的评价、绩效考核。

  “根据省上要求,各地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管理不到位、有失职行为人员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相关人员表示。

  泉州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

  “十严”措施

  严谨构建院感管理组织构架

  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严实执行发热病人闭环管理

  严密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严细规范医疗机构内部监测管理

  严控人员进出住院病区

  严格频次,落实“应检尽检”

  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医疗服务保障

  严明疫情防控工作考核

  严肃实行责任倒查和跟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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