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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督察"来了 省里专家详解 泉州将出台计划
来源:泉州晚报 2019-07-04 10:15 阅读人数:1

  “在我国,政府是保证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实践当中,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和规章都是由行政机关负责执行的。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2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与市司法局联办的政策法规宣讲会上,省司法厅政府法制监督处处长林良灌围绕中办国办近期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此次宣讲会开阔了与会人员的视野,让众人受益匪浅。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法治政府建设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什么样的政府,是名副其实的法治政府?宣讲会上,林良灌用24个字概括——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他认为,政府必须执法严明、守法诚信、廉洁高效,才能为建设法治社会发挥重要的示范、引导作用。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中办国办出台《规定》,以真正发挥“督察”的督促推动作用。林良灌介绍,《规定》共分总则、分则、附则三个部分,6章35条,将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面临的四方面问题。“当前,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领导力度、推进速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规定》着力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如未落实主体责任要不要当责的问题。第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解决不同责任人‘担任什么责’的问题。第三是对督察的组织实施作出具体规定,解决了法治政府建设‘怎样督察’的问题。第四是对责任追究的依据、事项、妨碍督察行为的处理等作出规定,要求进一步运用好督察结果,发挥督察工作的督促、倒逼、问责、激励的作用。”他进一步解析道。

  会上,林良灌还深入解读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的几项相关工作,为与会人员提供了有益的工作指导。

  今年是我市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起步之年。年初,根据省委相关批复,市委组建了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统筹协调督促推动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领域。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规定》、“让督察长出牙齿来”,下半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将出台全市法治督察年度计划,把市委“强基促稳”三年行动相关专项、“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和地方性法规“三入”落实情况纳入年底全市性专项督察范畴。

  据悉,为了更及时地宣传解读新法、新政策,市司法局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的牵头单位,除与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办“新法面对面”“政策面对面”活动外,还依托泉州政务公众号开设法治微课堂栏目,吸引了不少市民关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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