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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意见出台
来源:泉州晚报 2019-05-06 11:02 阅读人数:1

六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划出50%比例招定向生,定向生资格审核须校长签名、公示,不再设保送生

 

 

  

 

 

  

 

 

  

  核心提示

  昨日,《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泉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出炉,明确了市区各高中的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和定向生名额分配。市区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15日左右。此外,泉州一中学府校区、泉州一中东海校区、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有面向全市自主招生计划,城东中学、泉州九中有面向市区自主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时间为6月24日至7月3日,录取后的学生将不再参与中考切线录取招生。

  今年中招政策与往年相比,有所变化。一是今年市区的招生类型统一规定为统招生、定向生、自主招生三类,没有再设保送生;二是今年总招生计划按50%比例,比以往更加明确;三是城东中学和泉州九中本来有保送生计划,无此计划后,均按面向泉州市区自主招生安排;四是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实行部分计划自主招生与部分计划统一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五是今年定向生录取降分数的幅度分别控制在各校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40分以内(含40分),去年是30分。 □本报记者 曾聪虹

  6月12日至16日 填报中考志愿

  中考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起止时间定于6月12日上午8点至16日下午6点,网址为泉州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qzzk.cn/。考生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设置个人邮箱,获取填报志愿的初始密码,初始密码由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直接产生,任何个人、学校不得擅自代替考生申请获得初始密码,考生可以在学校、家庭或其他地方填报志愿。

  外县(市、区)回其户籍所在地(指鲤城、丰泽、洛江)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非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和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考生,不能填报泉州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的志愿。

  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可以在现学籍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

  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并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学校志愿和录取批次。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擅自承诺重金奖励或减免入学收费,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普通高中,考生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时要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

  泉州市区六所省一级达标高中(泉州一中学府校区、泉州一中东海校区、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泉州城东中学、泉州九中)的志愿分统招、定向两栏填报。其他省达标高中的志愿只统招一个栏目填报。

  报考民办高中的考生,志愿可以在“面向各县(市、区)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栏目中填报。

  每一考生至少要填报一所中职学校志愿。

  高中阶段的在校生不能报考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体育成绩须达12分以上

  普通高中录取顺序按考生志愿表填报的批次顺序依次分批录取,被前一个批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与下一个批次的录取。第一批次为“面向各县(市、区)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等普通高中”录取。第二批次为泉州市区六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按照统招生、定向生批次依次录取。第三批次为省二级达标高中录取。第四批次为省三级达标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顺序志愿进行录取,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没有志愿的考生。坚持择优录取原则。以考生参加中考的九个学科成绩的等级和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的实际分数,以下简称投档分)为依据,按照考生报考的顺序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如需要降分数降等级录取时,按照“先降分数后降等级”原则进行。

  统招生按招生计划的1∶1.2进行切线,根据9A,8A1B,8A1C,7A2B,7A1B1C,7A2C,6A3B,6A2B1C,6A1B2C,6A3C,5A4B,5A3B1C……的学科等级顺序,确定统招生的最低入围等级。若入围的人数超过1.2的比例,则在最低入围等级的考生中,根据投档分确定与最低入围等级相应的最低分数线,再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统招生时,如因考生成绩相同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计划,超出名额可在其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中统筹解决。

  泉州市区省二级达标高中、省三级达标高中参照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招生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填报五年专师范类志愿的考生,经面试落选,但考试成绩达到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等级和分数的考生,可以参加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学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须达到12分以上(含12分),综合素质评定须合格以上(含合格)。

  定向生报考资格 须逐个审核确认

  泉州一中、泉州五中、泉州七中的定向生指标按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所有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泉州培元中学、泉州城东中学、泉州九中的定向生指标按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所有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

  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要对学生是否具备报考定向生的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统一填写《2019年泉州市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资格审核表》,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和校长签名后,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上报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批。

  定向生录取原则为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按六所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批次已入围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中,逐校(校区)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按照“先降分数后降等级”原则,继续分校、逐校录取。降分数的幅度分别控制在各校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40分以内(含40分),降等级的幅度分别控制在各校统招生的最低录取等级以下5个等级以内。在降分数、降等级录取后,初中校没有完成定向生计划的剩余名额,首先用于解决定向生批次因成绩相同需要并列录取而超出定向生计划的问题,其次用于解决上述统招生并列录取而超计划的问题。如还有剩余名额,则根据泉州市区考生的定向生志愿顺序,按等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定向生批次因考生成绩相同需并列录取而超出该学校定向生计划,其超出的定向生数视为该学校招生计划的定向生追加人数。

  自主招生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

  各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依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并注重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作用。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经市教育部门审批后在学校网站公布。 自主招生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至7月3日,录取后的学生将不再参与中考切线录取招生。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指标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额转为相应学校统招生批次指标。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要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信息公开,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实行部分计划自主招生与部分计划统一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具体的自主招生方案并报其主管教育局审核备案。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则转为自主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网上统一招生切线录取后实施自主招生,但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公、民办高中学校网上录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也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公、民办高中学校网上录取的学生)。民办普通高中要依法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实施招生,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将《泉州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申报表》《泉州市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收费双向承诺书》上传至全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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