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泉州动态 > 泉州要闻
泉州下发通知元宵节加强安全生产和活动安保工作
来源:泉州晚报 2019-02-20 10:24 阅读人数:1

  19日,市府办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省政府办有关通知,切实加强我市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大型活动安保工作。

  《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巡查,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元宵节期间的值班值守,严格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

  严格管控燃放烟花爆竹。各地要及时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禁止在室内特别是室内公共娱乐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含冷焰火)、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易燃可燃物品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未经安全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各地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随时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快速疏散和抢救被困人员,快速灭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落实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属地责任、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政府及相关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元宵节期间大型活动的现场保卫,建立现场点对点指导督导指挥体系,确保现场秩序可管可控;要督促集会、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活动的承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各类灭火器材、设施完好有效。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近期雨雾天气对交通运输等的影响,组织足够力量,采取限流、划定区域、设置现场执勤点等措施,加强人员流动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交通等伤亡事故发生。应急部门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人员、装备等方面的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宣传部门要根据现场安全形势,通过广播、电子公告栏、短信、微信等形式及时发布现场安全提示、人流疏散引导等预警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