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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将建全市文物保护数据库 推行文物工作“五纳入”
来源:东南早报 2019-02-19 09:56 阅读人数:1

  作为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泉州拥有众多珍贵的文物古迹,文物保护工作任重道远。日前,泉州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泉州市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记者获悉,泉州将建立全市文物保护数据库并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

  建立全市文物保护数据库

  为加强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泉州市通过强化基础工作和监督手段,统筹规划文物并采取合理利用等举措,着手对文保单位进行排查过滤,对文物数据进行整理,同时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等,对文物进行全方位保护与管理。

  与此同时,泉州市将对31处国保、104处省保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过滤,列出整改清单,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聘请专业团队指导,实现“保护范围科学准确,标志标牌界杯界桩清晰完整、记录档案全面及时、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并在今年3月前,对各县(市、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公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文物保护优先原则,结合全市“多规合一”一张图工作,将文物保护作为强制性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泉州市将建立全市文物保护数据库,通过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的名录和基础信息整理,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数据资源库建设,实现文保档案和相关文保资料的数据化。

  今年起文物工作纳入政绩考核

  今年起,泉州将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具体包括:严格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将文物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综合评价体系,2019年起明确考核指标体系并纳入绩效考核;纳入每年本级财政预算;纳入平安单位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和文明乡镇创建考评体系;纳入干部教育体系。

  市、县两级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文物保护重点工作汇报,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落实安全巡查制度,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执法机构每年每个文物点巡查次数不少于一次;有文物分布的村(社区)配备村级巡管员;畅通“12318”文物举报热线等社会监督渠道,推进文物平安工程。

  此外,泉州将完善文物保护联合监管体系,落实部门共管责任。市财政局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市资源规划局将文物保护纳入国土规划审批的重要内容,市生态环境局将文物保护纳入相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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