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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泉州晚报 2018-12-04 09:59 阅读人数:1

  为全面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从昨日起至2019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泉州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本次专项行动的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县(市、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所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

  整治重点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及危险化学品罐区,突出以“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油气输送管道、未经正规设计化工装置、城镇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等为重点对象。将突出以企业合法合规性、企业及装置的区域适应性、企业安全控制系统先进性、设备设施适用性、法定检测检验有效性、安全管理制度实际执行性、操作规程严密性、人员条件符合性、应急管理针对性、隐患事故警示性为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环节安全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和危险化学品执法整治。

  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将主要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摸排、严格源头风险管控、强化风险管控措施三个方面着手。

  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缺补漏,再次全面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物处理、长输管道输送从业单位的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认真组织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2019年2月底,要全面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各环节安全风险摸排,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并按要求做好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填报工作。

  在颁发相应行政许可证件时,要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勘察审批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生产经营单位,严禁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同时,组织对所有已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复查,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

  不仅如此,我市还将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工作。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全面完成风险分级管控建设。

  重新修编应急救援预案

  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环节安全整治,将从危化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整治,以及危化品使用、运输安全、废弃处置环节及其他领域(环节)整治入手。

  此外,为了强化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全市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重新修订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危险化学品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置方案,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并全面推行使用“一图一卡一册”(应急处置图、应急处置卡和应急处置手册)。

  据了解,此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由泉州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同时由市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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