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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治理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
来源:泉州晚报 2018-05-04 10:53 阅读人数:1

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标签含有虚假声称内容等行为将被严惩

  为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近期,我市将持续开展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行动旨在排查食品标签标识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虚假标签标注、虚假宣传、偷工减料、掺杂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诚信守法意识,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食品标签、说明书等如实标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据悉,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二是食品名称未反映食品真实属性;三是标签说明书未如实标注成分或配料表;四是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五是标签说明书中明示或暗示疾病治疗功能;六是其他食品标签标识违法违规和虚假宣传行为。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广泛发动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以食品标签标识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类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以及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及明示要求等,对标识标签逐一进行自查,确保所有使用食品标识标签内容真实、合法,如实反映原辅料、产品属性等,标注形式规范符合要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所用的标识标签存在问题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彻底清理库存不符合要求的标识标签、包装材料,防止继续投入使用;对已经流入市场的产品,企业主动召回。

  据介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食品生产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以食用油、蜜、肉制品、配制酒、白酒等易发生虚假标识声称行为的食品,以及食品标识标签屡次被投诉的企业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査力度,及时查找发现问题。监督检查时,监管部门将严格检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并结合企业生产现场情况,对企业原料进货台账、成品销售台账及生产过程记录等台账记录进行检查,做到物料平衡、账物相符。必要时,监管部门还将抽样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我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要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篡改食品生产日期、涂改标签、虚假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及含量,以及食品标签标识内容不真实、夸大宣传误导公众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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