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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警19日晚开展夜查统一行动 严查飙车、酒驾、醉驾等
来源:东南早报 2018-04-21 10:09 阅读人数:1

鲤城交警查酒驾现场

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体内酒精浓度为100mg/100ml。

  为有效遏制近期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确保第二季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前日晚上,泉州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辖区开展了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飙车、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截至昨日上午10时,共查处酒驾50多起,醉驾8起。

  市区重要路口 设卡夜查酒驾

  前日晚上9时许,记者来到市区临漳门环岛处,鲤城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正在此处设卡执勤,查处酒驾。前晚9时30分左右,一辆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拦下,司机身上有浓重的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体内酒精浓度为100mg/100ml,属于醉驾。随后,民警便将其控制,并将其送到医院醒酒。

  据了解,鲤城交警自3月5日起,就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酒驾整治每日行动,充分依托重要路段岗勤点、夜查岗,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截至前晚,鲤城辖区共计查处酒后驾驶146起,醉酒驾驶22起。

  前晚,丰泽交警大队也在辖区内开展整治行动。当晚9点半左右,丰泽交警大队动车站中队民警巡逻至北清东路时,查获黄某酒后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经民警用酒精呼气测试仪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酒精值为50mg/100ml,属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当晚9时许,丰泽交警大队四中队在丰海路执勤时,查获谢某酒后驾驶无牌超标车。经酒精呼气仪检测,其吹气酒精浓度为126mg/100ml,已超醉驾标准,便将当事人送往医院醒酒并作进一步鉴定,测得血液乙醇含量为102.1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公安系统查询,当事人无机动车驾驶证。当事人谢某团因无证醉酒驾驶无牌机动车面临罚款500元,暂扣机动车,且5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的处罚。

  隔夜酒驾遭查处 司机悔不当初

  交警介绍,经过常态化的酒驾整治,绝大多数驾驶人已逐渐树立起“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的守法意识,但是,仍有一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市民,其中,还有一些驾驶人因“隔夜酒”被罚。

  4月19日清晨5时20分许,在石狮市九二路与群英中路路段,王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闽CY06**小型普通货车)被石狮交警查获,经酒精呼气仪检测,其吹气酒精浓度为20mg/100ml,属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王某称,凌晨时分他喝了一瓶啤酒便去睡觉,醒来后感觉清醒不少便开车准备去拉货,没想到一上路就被交警查处。王某对隔夜酒驾后悔不已。

  交警提醒,前一晚上饮酒过量,感到身体不适,说明酒精尚未完全分解,千万不要开车。如果驾驶员第二天要开车,在前一天晚上喝酒要适度,保证充足的睡眠,以免“隔夜酒驾”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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