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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买卖合同 网签不准额外收费
来源:泉州晚报 2017-10-12 10:51 阅读人数:1
 

  自9月18日起,我市中心市区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网签行为,市房屋交易中心近日发出通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不准额外收费。

  根据相关规定,各地要全面实施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制度。中介机构应按规定要求,组织引导交易双方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且未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可直接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交易登记综合窗口,签署《自行成交声明》后,办理存量房网签,或者通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量房交易平台自行网签。

  为防止个别中介机构在办理网签过程中出现额外收费的行为,市房屋交易中心专门发出通知,明确经纪业务促成交易或受委托协助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房屋,通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量房交易平台为交易双方办理存量房网签,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履行的服务范围。房地产中介机构为交易双方办理存量房网签不得再行额外收取任何费用。“群众如果发现中介机构额外收费,可拨打投诉电话22178895。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将严厉查处。”市房屋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中心市区推行存量房网签近一个月来,大大提高了交易流程的办事效率。“现在网签手续都在中介端完成,窗口只需核对原件,相对以往交易环节还要花费大部分时间集中办理存量房网签,交易办理时间缩短了一半。”该负责人介绍道。

  “推行存量房网签,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确保房源真实,避免‘一房多卖’等情况发生。”该负责人说,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为交易双方办理存量房网签时,需要通过存量房交易平台先行进行房源核验,房源核验通过后保证房源标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没有权利限制状态,方可正常交易。“房源核验为房产交易加了一把‘安全锁’,并且房源二维码是实时信息推送,如果交易过程中房屋状态出现变化,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实时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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