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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泉州市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
来源:泉州晚报 2017-08-17 11:13 阅读人数:1

  日前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每年将统筹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根据此前出台的《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意见》,我市将统筹安排3亿元,用于设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资金设立期限为3年。其中,市本级1亿元,包括市级财政新增资金3000万元,相关专项资金统筹安排7000万元;泉州高新区“一区九园”所在地财政统筹2亿元,包括国务院批准的泉州高新区和主园区共承担0.75亿元(鲤城园、石狮园、台商区各承担0.25亿元),其他分园区按规划面积承担1.25亿元。

  据悉,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示范区技术研发创新、创新平台建设、创新研发机构和创新人才、团队的引进,以及拓展对外交流、闽台产业深度融合和创新改革试点任务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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