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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至9月30日福建全省禁飞“低慢小”
来源:泉州网 2017-05-25 09:27 阅读人数:1

  从6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大到轻型飞机、直升机,小到风筝气球,这些属于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范畴的“低慢小”物品都将被严格限制升空。这是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所做出的要求。

  昨日上午,厦门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内容进行权威解读。

  据悉,本次《决定》中所说的“低慢小”目标的种类主要分为——有人驾驶航空器:轻型或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驾驶航空器:小型以下无人机(包括遥控玩具无人机)、航空模型;小型空飘物: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6月1日起,厦门各区将禁止“低慢小”目标飞行。禁飞时间2017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即日起,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个人持有相关“低慢小”目标的人员,有生产或销售相关“低慢小”目标的企业均要主动联系社区民警或到属地派出所进行登记报备。

  公安机关可以要求相关单位或者人员对其管理、使用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予以临时封存,必要时,也可直接采取临时封存措施。违反省政府《决定》的,必要时依法查封、扣押相关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查封、扣押的期限不超过2017年9月30日。

  禁飞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飞行的,要到东部战区空军参谋部申报审批。对于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责令整改,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根据《决定》的要求和厦门市公安局相关奖励办法规定,市民群众举报未登记“低慢小”目标的,警方将酌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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