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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2所职校将发布质量年报
来源:泉州晚报 2016-10-24 10:37 阅读人数:1

  今后,中职学校将通过网站等多种渠道发布质量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日前,省教育厅就做好201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下发通知,明确编制和发布范围、内容要点、发布形式等内容。

  为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强化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决定自2016年起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报告编制和发布范围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项目学校)、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中职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鼓励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及发布质量报告。我市有12所中职学校需编制及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即福建经济学校、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泉州市农业学校、晋江职业中专学校、惠安开成职业中专学校、南安职业中专学校、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安溪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永春职业中专学校、石狮鹏山工贸学校、晋江安海职业中专学校、晋江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据悉,职校质量年度报告要紧扣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教育教学、德育工作、学生党建等情况,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省教育厅将对各设区市教育局和职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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