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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通内外贸集装箱 同船运输业务
来源:泉州晚报 2016-05-27 10:07 阅读人数:1

  记者从海关方面获悉,自泉州关区海关监管场所相关审批事项下放后,日前,泉州海关成功为我市一企业办理了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港口企业备案业务,这标志着我市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业务正式开通。

  我市首家办理该项业务的企业为泉州港务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后渚集装箱码头,企业负责人陈经理告诉记者,以前,进出码头的内贸、外贸集装箱只能由内贸、外贸船舶分别装运。企业备案后,码头可以开展同船运输业务。“这不仅大大降低了船运成本,而且将吸引更多的当地货物选择我们码头,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经营渠道。”陈经理说,“这个政策真是给持续低迷的航运市场一针强心剂!”

  据悉,为了本次备案业务的顺利开展,泉州海关在强化监管场所管理、督促码头企业做好硬件建设的同时,积极宣传引导,先后两次深入码头企业进行业务调研。海关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希望该项业务开通后,能扶持港口企业拓展更多新业务,让更多的泉州货走泉州港,从而助推泉州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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