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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举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2021-11-22 20:52 阅读人数:1

  一是稳定林地承包经营。在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放活林地经营权,在承包期内,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强行收回农村转移人口的承包林地,对仍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的集体林地探索开展山林折股、收益按股分配,将林权份额量化到户。二是落实“三权分置”机制。全面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更大力度推进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优化林地经营权流转和林权抵押登记制度。三是推进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林权所有者采取转包、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大力培育民营林场、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生态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林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计划到2025年,新增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00家,评选市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林场100家。四是积极培育合作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林业科研、资源培育、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健全联林带户的场村合作发展机制,鼓励国有林场、龙头企业与村集体及其成员合作经营,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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