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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有4招可“摘帽”
来源:东南早报 2019-12-04 09:22 阅读人数:1

  近日,记者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忘记报送年报,泉州2.45万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企业,想要从名单移除有四种方式,忘了交年报的企业可得赶紧报送了。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大多是忘交年报

  截至11月26日,全市新增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有2.76万户,其中,未在6月30日前报送年报的有2.45万户;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2977户;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110户;未按规定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27户。

  据介绍,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相关义务的制度。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有四种,包括未依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按规定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会被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是一项信用约束制度,是通过影响企业名誉或相关行为而发挥约束、督促作用。

  一方面,利用社会化监督,由社会判断企业的信用状况,选择是否与企业开展交易,如银行等金融机构会将企业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作为融资授信的重要参考因素,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作为审慎审查对象,在融资授信方面从严审核。另一方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也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从异常名录移除 可先查看“攻略”

  企业如何从经营异常名录移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人员。

  未及时年报的,企业应先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年度报告。未按规定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应登录网站录入、公示相关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先更正公示信息。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如果企业已经搬离原注册登记场所的,应先到注册登记窗口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企业未搬离的,由企业证明所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企业在纠正异常情形后,应到所属辖区市场监管所申请移出,在按要求提交材料并经过审核后,市场监管部门就会将企业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也通过部门网站以及“泉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办事指南》,企业可以查询该指南,了解办理流程和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等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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